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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扼要阐述的需求侧管理,是一种对电力用户推行负荷与节电的管理方法,它将供方供电能力与需方用电能力和方式两种资源进行综合比较,按最大效率的原则寻求优化方案,引导电力供需各个环节提高设备利用率、改变用电方式、降低能源消耗,有效提高了社会供电水平,将有限的电力资源发挥出最大的效用。推行需求侧管理,西方发达国家取得了显著成效。我国近年来通过实施需求侧管理,弥补了全国近1000多万千瓦的负荷缺口,对缓解电力供需矛盾、保证经济稳定运行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电力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必须切实解决电力工业发展近期与远期、局部与整体、消费与资源、需求与供应、效益与效率等几个方面的关系,实现电力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相协调,加强需求侧管理则是必不可缺的策略和手段。广东是经济强省,又是能源资源匮乏的用电大省,人均资源不足全国的1/20,电力供求关系体现出“四个并存”的突出特点:电力快速发展与电力短缺并存,经济快速增长与电力瓶颈制约并存,重电源项目建设与轻需求侧管理并存,居民用电持续增长与用电随处浪费并存。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分析研究经济、能源和电力发展的现状,认真总结全省开展需求侧管理的新鲜经验,进一步搞好需求侧管理工作,这对于实现广东电力的可持续发展,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广东的需求侧管理经过近两年实践,已经成为全省克制“电荒”的利器,为保障电网运行安全稳定,减少缺电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起到了积极作用。在实践中,广东需求侧管理探索出“四个发挥”的新鲜经验:即发挥好政府的主导作用,发挥好电网公司的枢纽作用,发挥好电价杠杆的调节作用,发挥好全民参与的主力军作用。但仍存在着重负荷管理轻节能管理、缺乏必要经济手段的支持等突出问题。在“十一五”规划提出节能降耗20%的宏观约束下,广东要纵深推进需求侧管理这一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将政府调控策略和厂网策略的有机结合起来,主要是政府要建立起电价、产业和节能调控政策,建立需求侧管理的长效机制;电源侧要建立节约型电力结构,推行“能效电厂”模式,建立发电企业需求侧管理;电网侧要构建电网需求侧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实施主体的作用,培育合同能源管理新机制,多管齐下,形成合力,全面建设资源节约型国民经济体系和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