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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是人类赖以存在和发展的最重要的资源之一,具有复杂性和不可再生性。在全球性资源紧张的今天,土地作为一种基础资源,也呈现出日益稀缺的趋势。在我国,人多地少的现实国情决定土地问题已成为制约国民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近年来,土地整理因其在增加有效耕地面积、保障占补平衡、改良耕地质量、提高土地利用率、改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已成为深化土地管理,促进土地集约利用,缓解人地矛盾的重要方式。但我国关于土地整理的规定仅散见于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和政府规章等文件中,迄今尚未构建起系统、完整的土地整理法律制度体系;与此同时,学界对土地整理相关理论研究也非常薄弱,以法学视角进行深入研究的更不多见。土地整理法律制度无论是立法现状还是理论研究都明显滞后于土地整理的实践。有鉴于此,本文拟在研究海内外土地整理立法现状的基础上,结合成都部分地区土地整理实践,运用经济法基础理论勾勒土地整理法律制度的框架,并对我国土地整理立法提出初步的分析和建议。本文有两个创新点:一是理论上的创新。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运用经济法基础理论初步建构土地整理法律制度的基础理论;另一方面是首次提出以《农地整理法》和《市地整理法》分别立法,建构我国的土地整理法律制度体系。本文第二个创新点是研究方法上的创新,运用2007年相关调研课题中通过实地走访、群众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获得的实地资料和数据进行研究,是为实证分析的方法在土地整理法律制度研究领域的尝试。本文的研究思路是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共分为四章:第一章前言。本章主要是确定本文研究范围、分析海内外土地整理立法现状和理论研究的现状以阐述选题的意义。首先,通过对土地整理的概念和分类进行阐释,将本文的研究范围界定为农地整理的法律制度;然后,重点梳理和评述海内外土地整理的典型国家和地区的立法现状及理论研究现状;最后介绍论文研究进路、研究框架、主要研究方法和创新与不足之处。第二章成都市锦江、温江、龙泉驿区土地整理的实践。本章主要对成都市三区土地整理实践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法律问题进行实证分析。此部分选取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成都市的锦江区、温江区、龙泉驿区的土地整理活动为研究对象,详细研究了三区土地整理模式及其创新之处,总结出这三个地区在土地整理过程中存在的土地整理主体不明、现行农村土地产权制约集体经济组织主体作用的发挥、土地整理的程序亟待完善、以“三个集中”为导向的土地综合整理中配套制度建设滞后等问题,并运用法学理论对三区土地整理实践中的问题进行较为深入的分析。第三章土地整理法律制度的基础理论。本章主要是以经济法基础理论为指导构建土地整理法律制度的基础理论,包括土地整理法律制度的法律属性、立法目标和基本原则等。首先,阐释土地整理的合法性、健全土地整理法律制度的必要性、土地整理法的经济部门法归属;其次,提出土地整理法律制度应以保障土地整理依法有序进行、明确土地整理基本内容和具体程序、指导土地整理中的产权调整、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法权益为基本目标;最后提出土地整理法律制度应确立依法整理、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土地可持续发展、因地制宜和依据规划科学整理为基本原则。第四章我国土地整理法律制度的立法构想。此部分在系统研究海内外土地整理活动和立法现状的基础上,通过比较借鉴各国家和地区的主要立法成果,从中撷取优秀的法律制度设计理念和理论方法,特别是借鉴了台湾地区《农地重划条例》与《市地重划实施办法》并存的立法体例,结合第三章奠定的法学理论基础分析探讨我国土地整理法律制度的立法构想,提出分别制定《农地整理法》和《市地整理法》的设想,并进一步设计了《农地整理法》的大体框架和主要内容,同时在《农地整理法》的构建过程中,将理论运用到土地整理实践活动,解决土地整理在法律方面存在的各种具体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