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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社会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的本质是共同富裕,本质要求我们必须重视扶贫开发工作,消除贫困,最终实现共同富裕。我国将扶贫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经不懈努力,我国农村的贫困人口减少了六亿多,2013—2018年六年时间按现行农村贫困标准累计减贫8239万人,农村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的10.2%下降到2018年末的1.7%,我国扶贫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到2020年全民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还有一年,消除贫困是目标底线,十八届五中全会要求2020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时间紧任务重,虽然传统的政府扶贫在解决温饱问题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是在扶贫攻坚新阶段,剩下的贫困问题多是难啃的“硬骨头”,必须创新扶贫机制,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扶贫攻坚,应对多元贫困的现实。自古以来,我国人民就有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特别是在自然灾害面前“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社会救助发挥出巨大的作用。可见,社会参与扶贫具有巨大的潜力,如何持续发挥社会扶贫的巨大潜力,成为我们需要研究的重要课题。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调研时强调坚持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等多方力量、多种举措结合,互为支撑的“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我国初步形成大扶贫格局,学术界越来越多的关注到社会扶贫,但是大多数还是对政策和理论的宏观上的研究,缺乏机制和方式等操作层面上的指导。兰考县”1+3“社会扶贫模式的案例是社会扶贫的实践探索,本文对兰考县“1+3”社会扶贫进行研究丰富了社会扶贫理论和社会扶贫实践经验,提出了“1+3”社会扶贫模式对我国社会扶贫在四个机制层面上的启示,为社会扶贫研究的深化提供了更的多可能。本论文以具有代表性的兰考县“1+3”社会扶贫模式为研究主体,首先,针对兰考县贫困现状描述了兰考县“1+3”社会扶贫模式的形成过程,列举出八个方面具体举措:一是搭建“互联网+”社会扶贫平台;二是设立爱心美德公益超市;三是贫模式按培育“巧媳妇”工程;四是实施人居环境改善工程;五是实施助学扶贫工程;六是整合社会扶贫资金;七是共建数据库及台账;八是推动社会扶贫主体参与。兰考县“1+3”社会扶贫模式在脱贫攻坚中取得较好的帮扶成效得出了此模式的可行性,然后结合兰考县“1+3”社会扶贫模式经验从协调机制层面、激励机制层面、资源整合层面、宣传机制层面四个方面列举出对社会扶贫的启示。虽然此模式在推广上具有局限性,但是其中的机制、举措对我国社会扶贫仍具有一定实践指导意义,以期本论文对我国的社会扶贫发展提供实践和理论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