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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全球化发展加速的当今时代,国际资本的流动形似推动经济全球化的血液动力。来自各国的投资者以世界经济为大舞台,展开彼此之间的竞争与合作,实现了国际投资的繁荣发展。在这些投资者中,包括国有企业、主权财富基金在内的受政府控制投资者,以其不容小觑的实力占据了国际投资中的重要地位,同时也因为其区别于私人投资者的特殊政府背景、国有属性而受到了更多的关注与质疑。针对受政府控制投资者的特殊性,各投资东道国开始在其国内法律体制中、在其参与的国际投资条约中设定特别的法律条款,用以规范受政府控制投资者的国际投资活动。中国作为一个以国有企业为对外投资主力军的新兴经济体国家,直接受到这些特殊法律条款的约束或影响,因而我们有必要深入研究国有企业等受政府控制投资者参与国际投资所面临的法律问题,以便中国能够作出积极有效的应对。除引言外,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受政府控制投资者的国际投资现状”。本部分首先对受政府控制投资者的相关概念进行了界定和说明,进而简要介绍了包括中国在内的各国国有企业、主权财富基金的发展和投资活动概况。第二部分“受政府控制投资者在投资东道国面临的法律问题”。这一部分中,笔者从涉及外资准入、国家安全审查、反垄断审查的东道国国内法角度,论述了较之于私人投资者而言,受政府控制投资者面临的三大法律问题:更多的投资领域或部门限制、更严格的国家安全审查标准和更敏感的反垄断审查过程。第三部分“受政府控制投资者在国际条约中面临的法律问题”。这一部分中,笔者从国际条约中投资者法律地位、投资争议的可诉性以及相关国际造法活动等三个角度,分析了受政府控制投资者可能无法享有投资者地位、可能无法提起ICSID争议解决机制以及竞争中立原则进入国际造法进程的三大法律问题。第四部分“中国对受政府控制投资者国际投资法律问题的应对”。本部分在分析前述法律问题的基础上,为中国及其受政府控制投资者如何解决前述法律问题、进而更好地参与国际投资并推动中国对外投资发展提出了包括改革国有企业、健全外国投资法体系、参与国际造法活动等在内的建议。本文从法律规则和实践运作的角度出发,对受政府控制投资者参与国际投资的法律问题进行了综合解读,也对这些法律问题给中国受政府控制投资者带来的影响进行了针对性分析。本文运用文献分析方法、比较分析方法、实证分析方法等研究方法,融合法学、经济学等多学科知识,力图在前人的研究奠基之上,对该问题进行有价值的进一步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