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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美国会计准则FASB115号准则颁布以来,以管理者意图来划分金融资产的思维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国的推崇和认可。以管理者意图作为划分标准这一会计理念较好的解决了金融资产的归属及分类计量的问题,然而,该分类计量的方法,具有一定程度的主观性且验证较为困难,因而财务报告的使用者或其他利益相关者很难从财务报表本身直观的辨别出企业金融资产的划分是否遵循了会计准则的要求。2009年我国会计准则在利润表中增设“其他综合收益”一栏,从理论上进一步防止了企业利用管理者意图进行操纵盈余管理的现象,然而该调整的实际效果如何,并未得到数据上的验证。本文正是基于此背景对金融资产分类的决定性因素展开研究的,以期为财务会计准则制定者、企业管理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提供相应的数据参考或决策指引。本文大致分为绪论基础、理论基础、金融资产持有现状及影响分析、实证分析及对策建议五部分。其中实证分析为本文的核心部分。实证分析部分以2009年—2012年沪深300指数数据为依据,剔除与一般企业差距较大的金融企业数据和其他一些无关因素的影响,借助管理者意图的表达的真实性和唯一性的检验,结合可能影响金融资产分类的其他主要因素,对金融资产分类的决定性因素进行了较为深入地研究,并选取2013年沪深两市上市公司的数据进行稳定性检验。通过实证分析发现金融资产分类的决定性因素并不是管理者意图,也不是盈余管理,而是金融资产的重要水平。根据研究结论,笔者分别从金融资产会计准则的趋同,规范企业金融资产的会计流程和内部控制及外部审计角度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研究对象的选取及对业绩稳定指数和业绩压力指数的修正为本文的创新。同时本文也存在诸多不足,如研究比较侧重于金融资产分类的共性,除对金融行业做了剔除外,并未过多考虑行业之间的差异,希望后续研究能够有更多、更深入地分行业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