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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服务型政府是世界上多数国家改革的目标,也是我国近几年来不断努力的方向。服务型政府要求政府功能由“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转变,同时也意味着必须加大向社会公共产品的供给。公私合作模式(PPP模式)在此背景下开始进入到大众的视野。PPP模式是政府与社会资本发挥各自优势,经过一系列合同安排为实现公共目的所形成的伙伴关系,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方式。然而当下我国尚未形成较为成熟的PPP模式,相关立法与制度的缺失致使实践中无法可依,却又因实践的需要就同一或相近问题形成多种惯例;与此同时,围绕PPP模式在理论上形成了不同的学术观点,集中表现在不同的PPP争端解决机制中。首先,关于PPP争端性质及PPP争端类型划分标准,至今未形成统一认识,影响着争端解决机制的选择;其次,现有相关法律文件之间中关于PPP争端解决存在分歧,使实践中争议双方及法院对PPP争端解决的程序选择更加混乱。由于争端解决的机制不健全、司法实践.标准不一,致使争端解决效果差强人意。因此有必要对PPP模式、PPP争端及相应的解决机制进行梳理、完善、创新、组合,由此形成较为科学、系统、合理的PPP争端多元化解决体系,探求PPP争端解决新路径。论文除绪论和结论之外,分为四章。论文第一章对PPP模式、PPP争端进行简要介绍,形成对PPP模式及PPP争端的基本认识,在此基础上对PPP争端性质进行讨论,以明确PPP争端的混合性质。第二章主要介绍和分析PPP争端解决机制。该章一方面对韩国、法国、美国PPP争端解决机制进行介绍及分析,并总结域外经验;另一方面从争端现状、立法、实践中的四种PPP争端解决机制三个方面研究国内PPP争端解决机制,从而对PPP争端解决机制形成整体认识。第三章探讨我国现有PPP争端解决存在的困境。本章从非诉和诉讼两个方面分析了我国目前PPP争端解决机制所面临的障碍或问题。第四章提出我国PPP争端多元化解决路径选择的建议。本章在前述三章节已经进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结合现行“多层次立体化解纷体系建设”的理念及“程序正义”的传统程序法价值取向,探究PPP争端多元化解决路径,以期形成有机统一的PPP争端解决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