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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我国股权众筹市场发展迅速。但是,快速发展的股权众筹市场和滞后的法律规范的不协调性,加之股权众筹的大众性、风险性,更加使我国出台股权众筹法律规范的任务迫在眉睫。我国先后出台了《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在一定程度上对于我国股权众筹市场起到了规范作用,但是,互联网发展日新月异,仅凭这两部规范并不能全面、有效的促进我国股权众筹市场健康发展,对于我国目前股权众筹存在的严重缺陷、重大问题不能做到“药到病除”。我国目前股权众筹市场存在无法真正实现大众参与、法律规范相对滞后、缺乏监管、投资人准入门槛高、退出周期长等问题;股权众筹平台在设立、运营中存在、可能发生的非法集资,公开发行证券等法律风险以及对投资人资金管理松懈等问题;融资人利用融资项目进行不法行为,为进行融资而虚假陈述融资项目、融资后对于投资人资金使用不当以及保护融资项目知识产权等法律风险和现实问题。本文尝试从以上问题出发,对股权众筹市场进行制度构建。首先,细化投资人市场准入标准,完善投资人对于项目管理和纠纷解决机制,提高投资效率、灵活投资人的市场退出机制。其次,加强对于股权众筹平台的监管,规范平台的准入规则,明确股权众筹的多元运作模式,提高平台的责任意识。最后,通过规范融资人拟进行的融资活动、发行方式以及提高自身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使股权众筹融资活动合法、有序的开展。通过以上制度构建,保证股权众筹全过程在规范的框架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