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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管模式是指在税收征管过程中,税收收入的具体组织实施形式和操作运行的工作方式,属于税务管理的范畴。税收征管模式不是征管工作本身,它超脱于各项具体的征收管理,但又对具体的征管工作有着重要的制约作用,是各项征管工作组织分工、协调运行的一种总的形式、总的机制,和同时期的经济发展水平、科技发展水平、税收制度及税制结构、税务干部综合素质等相适应。 我国现行征管模式的确立经历了过渡时期、计划经济体制、有计划商品经济体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四个阶段,是在不断总结过去模式的经验、不断探索的基础上形成,有很多优点,也存在不少缺陷。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税收征管模式很有特点,它们以自行申报纳税为基础,依靠强大的计算机网络,通过完善的税务代理制度,实施严格的、极具威慑力的税务稽查(审计),形成了严密、科学的税收管理体系,这种征管模式有很多地方值得我们学习、借鉴。 借鉴国外先进的管理经验和征管模式,进而确立适应我国税收实际的征管模式,有着重大的理论与现实意义。我国税收征管模式的确立应分两个层次:即目标模式和现实选择模式。税收征管的目标模式为:以多元申报和信息技术为基础,以纳税服务为依托,属地管理,集中征收,集约稽查,严肃处罚,保证纳税人依法纳税。现实选择模式为:以自行申报纳税为主,集中征收,高度专业化稽查模式;自行申报纳税与核定征收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专业化稽查模式;核定征收,专人负责,交叉稽查模式。 本文从税收征管模式的基本理论分析出发,回顾了中国税收征管模式的历史演变,分析了几种典型的税收征管模式的利弊和现行税收征管模式存在的问题,对若干国家的税收征管模式进行了逐一介绍、比较,提出了我国税收征管的目标模式及现行条件下适合国情和税收实际的征管模式。 本文共分四个大部分。第一部分是基本理论分析,主要从税收征管模式的范畴、类型、制约因素、评价标准四个方面进行了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