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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调整收入分配的重要工具,虽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税制不断完善,但是仍存在一定缺憾。在我国,增值税与营业税同时存在,营业税对交易活动的全额营业收入征税,并且对经济活动的每一个环节进行征税,存在重复征税现象;而增值税仅对每个环节的增值额部分征税,避免了重复征税现象。目前,我国对交通运输业征收营业税,而世界上多数国家则对交通运输业征收增值税,导致我国该行业税收负担相对其他行业偏高,并且存在重复征税现象,整个国民经济的增值税抵扣链条并不完善。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国税制改革的需求越来越强烈,迫切需要利用税制改革优化经济结构、促进产业升级,因此我国实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势在必行。 自2012年1月1日起,我国选择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在上海进行“营改增”改革试点工作,2013年8月1日,把“营改增”改革延伸到全国,2014年1月1日,“营改增”行业中又增加了铁路运输业和邮政业,电信行业于当年6月份开始实施税改。2015年1月28日,国税总局指出“营改增”改革减税效应明显,企业的税收负担得到降低,盈利能力大幅提升,在国际的竞争力大大增强。 交通运输业与各类经济活动有着密切联系,随着经济的发展,交通运输业规模快速扩大,交通运输业已成为推进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的动力。对交通运输业实行“营改增”改革,可以降低行业税收负担,增强企业盈利能力,提高市场竞争力,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经济发展。临沂市作为全国重要的商贸物流城,拥有巨大的货物运输量,具有较强代表性,因此本文选取临沂市交通运输业进行实证分析。 本文通过理论分析与实证分析对临沂市交通运输业“营改增”效应影响进行研究,通过分析大量的行业、税收、企业经营等实际数据,从交通运输业发展、税收变化、企业运营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分析,从而针对“营改增”影响效应得出结论,最后得出存在的问题,并从两个方面提出建议和对策,一方面提出“营改增”政策层面的建议和对策,另一方面针对企业经营管理层面提出筹划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