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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财政管理体制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实施的效果决定着财政管理体制的实施效果,它的效果主要反映在对财政纵向平衡和横向平衡调节的绩效上及公共产品外溢性的弥补上。对于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研究国内外不缺乏,但是用量化指标来衡量制度的方法尚不完善,因此本文的特色在于研究角度的选择,首先定位于制度绩效的分析,再聚焦在纵向平衡和横向平衡效应两个方面的绩效分析。 本文运用规范研究与实证研究、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理论思考、中外制度发展状况比较及影响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绩效发挥的因素方面进行定性分析。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在调节纵向平衡与横向平衡两个方面的绩效研究环节中采用定量分析,通过历史数据与截面数据做大量的实证分析,其中大部分借助统计分析软件进行分析,以图表等形式将结果直观地展现出来。 本文的研究思路是:从财政理论关于财政纵向平衡、横向平衡的经济学原理思考出发,对中外政府间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进行定性的比较研究,再通过对采集的大量相关数据做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绩效的实证研究,着重分析我国在进行财政转移支付前后的财政纵向与横向平衡状况,然后揭示出影响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绩效发挥的因素,最后针对出现的问题提出一些对策建议,其中,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绩效实证研究是本文的主体。全文分为八章,通过前六章的分析研究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我国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纵向财政平衡绩效较高。我国1994年实行了分税制改革后,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国家固有的中央与地方财政结构纵向失衡的问题呈现出来。在进行了财政转移支付之后,这种局面有较大改变:(1)地方财政自给能力大大提高。1994年后,地方财政自给能力降低,地方财政凭本级收入仅能应付60%左右的支出需求,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使财政资金从中央转移到地方极大地提高了地方支出能力,起到了缓解地方财政困难的作用;(2)财政收支结构得以改善。转移支付前地方收支严重错位,支出比重大而收入比重小,进行了财政转移支付后,地方财政净收入占比与本级支出占比的比值近似于1,地方能完全负担地方的本级支出,地方财政的“结构性赤字”得到了弥补,两级财政收支占比的不对称局面得以改善;(3)与1994年前相比,财政转移支付的调节力度明显加大。 2.我国财政转移支付的横向财政平衡绩效较低。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横向平衡效应是指转移支付制度在平衡地区间公共财政能力差距方面所发挥的作用,但我国目前这项制度的横向平衡绩效却相当低:(1)人均财政支出变异系数总是小于人均财政收入变异系数,说明在进行中央向地方的财政转移支付后,全国各地区的财政能力差异缩小了,财政转移支付在横向平衡方面确实发挥了作用;(2)分税制以来在财政转移支付前各地区的财政能力差异呈现拉大的趋势,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只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落后地区收支差额,没有从实质上促使落后地区提高本级可支配的财政能力,缩小地区间的财政能力差异的横向效应并未真正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