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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平等”是美国社会两个基本的政治信条。一直以来,“自由”在美国人的意识中占据主导地位;但进入20世纪,由于美国社会政治、经济等方面的发展变化,“平等”却成为大多数美国人,尤其是底层民众的主要诉求。经过漫长的斗争,公民的政治权利基本上得到了保障;但是,在经济权利方面,不平等现象依然很普遍,主要表现在工作领域中的歧视行为。争取平等就业机会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黑人斗争的主要目标之一,在民权运动压力下,联邦政府出台了《1964年民权法》,该法的第七章明确地确立了公民的平等就业机会权利,并且成立了专门的法律执行机构——平等就业机会委员(Equal Employment Opportunity Commission)。委员会中心任务就是通过制止和补救非法就业歧视行为,维护工作领域内的平等与正义。自1965年正式成立以来,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制度不断完善,权力不断扩展,《美国残疾人法》、《就业年龄歧视法》和《同工同酬法》等法律的管理和执行职能先后归属于委员会。委员会逐渐发展成为联邦政府维护公民平等就业权各项计划的领导机构和主要执行机构。通过数十年的努力,黑人、妇女等弱势群体在就业方面的合法权利得到了很大的扩展,与主流群体的差距逐渐缩小,一定程度上践行了美国政治传统中的平等与正义的信念。本文除绪论外,一共分为四章。绪论论述该课题的研究意义,确立了从历史学的角度研究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的学术意义与现实意义。第一章探讨了委员会成立的背景,它是黑人争取经济权利斗争和联邦政府积极回应的结果,大规模的民权运动最终促使了《1964年民权法》出台和委员会的成立;第二章梳理了委员会从成立到《1991年民权法》出台这二十多年的发展历程,归纳出委员会的观点、执行机制及工作效果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不断变化发展的,并且具有鲜明的阶段性特征;第三章从政治学的角度对作为独立控制机构的委员会进行了政治属性分析,研究了总统、国会及联邦最高法院对委员会的影响。最后,从法律、问题解决机制和弱势群体经济状况三个方面分析了委员会对弱势群体的经济利益的重要影响。借鉴美国的经验教训,提出了通过建立专门性的、相对独立的执行机构,加大国家对弱势群体就业的物质与政策支持以改善我国就业环境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