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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就业已经成世界性的问题,这不仅是我国所面临的难题,世界各国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大学生就业问题。在我国,随着大学生市场化就业体制改革和高校招生规模不断扩大,大学生就业形势日益严峻,如何发展和完善大学生就业服务体系,为帮助大学生就业提供指导和服务,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针对大学生就业难问题,中美两国都建有不同水平的大学生就业服务体系,尽管两国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有所不同,但是在大学生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的目标、主体、内容等方面还是有很多相似之处。政府、高校、用人单位、中介组织和大学生共同构成了两国大学生就业服务体系的主体,以促进大学生就业为目的,各主体相互补充、合作发展,形成了以法律政策法规服务、就业指导服务、就业信息服务和创业指导服务等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性就业服务体系。但是相比之下,美国大学生就业服务体系起步早,发展较为成熟,各主体的协作方式更为密切和灵活,是以“政府引导,社会广泛参与”为主要特点的立体化服务体系,这对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我国的大学生就业服务体系具有深刻的借鉴意义。本文基于系统方法论,运用文献研究和比较研究方法,从中美大学生就业服务体系的主体和内容两个维度对其展开比较分析,挖掘其中的差异。为深入探索产生差异的原因,本文运用历史研究方法,结合两国体系形成发展过程中各种经济哲学思潮和经济社会改革的影响进一步分析,形成对两国体系发展历程的理性认识,得到两者发展趋势趋同的结论。在此基础上,进而借鉴美国大学生就业服务体系的有益做法,对不断完善我国大学生就业服务体系提出相关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