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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互联网正处于蓬勃发展当中,互联网经济的交易模式也随之不断发生变化,现行的收入确认基本理论和计量方式对于互联网行业来说越来越难以适应。而网络文学作为一个全新的行业,并未提出过详细的会计准则指南,这使得企业在收入确认上的准则应用较为驳杂,在收入确认的时点和金额上存在一些问题,从而影响到了会计信息质量。本文主要是立足于收入确认的相关理论以及现行准则等对网络文学行业的收入确认进行分析,在分析过程中主要引用了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十四号。本文主要针对网络文学阅读平台的运营模式、收入确认方法进行分析,发现了在实务过程中确实存在许多收入确认的难点,如在线阅读收入确认方式、奖励虚拟道具的会计处理、版权运营收入问题等。通过借鉴新修订的客户合同收入准则规定来提出相应解决方案,而新修订的收入准则在一些问题上也给企业的一些处理方式提供了准则支撑。针对在线阅读收入的确认,提出了会计处理中可能的三种处理方式,结合控制权转移和履约义务概念,建议读者预期阅读寿命内摊销确认收入的方法,以增强收入确认时点的准确性。针对于奖励道具的会计处理,提出了以对交易合同进行合理区分,并针对其奖励行为提出了合理的会计处理建议。针对于版权运营收入,本文提出应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十四号》中提出的关于主要责任人和代理人的几项判断条件来确定收入的金额是以总额还是以净额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