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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法官制度建设中的重要内容,法官履行职责保障机制对于“建设法治中国,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树立司法权威,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法官的履职保障机制存在诸多问题,甚至处于保障缺失状态,这不仅严重影响了法官工作的积极性及执法权的顺利实施,而且影响到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的推进与落实。因此,法官履行职责保障机制这一司改内容迫切需要完善。本文除引言和结语外,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法官履行职责保障机制的基本理论。该部分内容主要包括解释法官履行职责保障机制的定义,梳理学术界对法官履行职责保障机制的内容分类,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论述建立、健全法官履行职责保障机制的意义。第二部分,国外法官履行职责保障机制的考察与启示。通过对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国家法官履职保障机制构成及成效分析,得出国外法官履职保障机制对我国的若干启示。第三部分,我国法官履行职责保障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该部分内容分别从人身安全保障、身份保障、福利待遇保障、奖惩制度、司法豁免权以及员额制等方面对我国法官履职保障现状进行总结,并进一步从制度建设、经费保障、传统法律文化及社会层面等对问题原因进行分析。第四部分,完善我国法官履行职责保障机制的建议,通过对我国法官履职现状的分析,发现问题,追寻原因,并结合国外现代化法治国家相关法律实践,提出完善我国法官履职保障机制的具体建议:以刑法保障法官人身安全,设立“恶意侵犯司法官人身安全罪”;改善法官的工资保险及福利待遇,为法官生活提供稳定的经济保障;逐步建立并完善法官终身制,为法官履职提供身份保障;建立善的法官奖惩制度,激励法官依法履职;畅通法官晋升渠道,为法官依法履职职创造良好环境;建立法官责任豁免制度,解除法官执业后顾之忧;赋予法官充分的申诉控告权,完善救济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