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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交际测试的盛行,测试专家提出了语言测试的真实性问题。真实性是语言测试领域中一个重要的概念。Bachman和Palmer (1996)将真实性归为测试有效性的要素之一。Douglas(2000)认为真实性对专门用途语言测试尤为关键,因为这是区分专门用途语言测试和通用语言测试的特点之一。在Douglas看来,真实性是专门用途语言测试的效度体现,故对真实性的要求比其他考试都要高。近些年来,各种各样的专门用途英语测试兴起以满足各行各业对英语的需求,在这些考试中法律英语是很普遍的一种考试,比如英国2006年设置了国际法律英语证书考试,中国2008年也开设了法律英语考试。然而我们发现目前研究法律英语真实性的文献甚少,对法律英语做对比研究的文献几乎没有。基于这样的现状,本文尝试对国际法律英语测试和中国的法律英语测试做对比研究,旨在回答两个研究问题:1)国际法律英语测试和中国的法律英语测试在材料真实性这一方面却别何在?2)国际法律英语测试和中国的法律英语测试在任务真实性这一方面却别何在?本文采用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相结合的方法,基于Bachman&Palmer(1996)的输入框架,采用文本分析和半结构访谈,对ILEC(国际法律英语资格证书考试)和LEC(中国法律英语资格证书考试)各一套样卷进行分析。通过文本对比分析,本文得出以下结论:1)在测试才两方面,以Bachman等专家的任务框架中的项目为标准进行对比,结果发现两套测试样卷中的材料在语言、话题、题材等方面都很真实,两套测试样卷的测试内容都能展示出各种法律英语实用情景的。然而,两套测试样卷也存在一些俄缺陷。ILEC的缺陷在于听力材料语速太快。LEC的缺陷在于阅读测试部分篇幅数量有限,话题、题材单一,长度过长;写作部分题干略长,增加了考生的阅读负担。2)在测试任务方面,两套测试都采用了“真实生活观”(Bachman,1990)提倡的直接测试。经过精心设计,这些直接测试不仅仅有表面效度,而且具有交互真实性。除此之外,两个测试中也采取了一些非直接测试题型,比如多选题。虽然精心设计的多选题可以交互真实性。但是LEC中多项选择题占的比例太大,降低了整套试题的直接性。虽然本研究对专门用途英语测试的试题设计有一定启示,但仍然存在许多不足之处,比如样本容量太小,只比较了两套试题,研究不够全面。故本研究有待进一度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