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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加速,一方面非农建设占用大量农用地,人地矛盾越来越突出,另一方面在农村却存在大量闲置宅基地。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调查,确定闲置宅基地的定义,构建闲置宅基地分类体系,有助于科学管理农村宅基地,提高宅基地利用率,推动宅基地整理,改善农村生活和生产环境,缓解我国农村土地用地需求压力,对当前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有积极意义。通过湖南省4个代表性县市区16个村庄实地调查和问卷,了解当地宅基地利用现状,以及自然、社会、经济、文化等状况。采用统计分析方法,应用分类学基本原理和形式逻辑学方法,进行农村闲置宅基地的界定,构建农村闲置宅基地的分类体系,探讨农村闲置宅基地利用对策。得到以下主要研究结果和结论。(1)闲置宅基地定义为:在一定时间内未充分发挥功效的,用于建造住宅及其生活附属设施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闲置宅基地包括住房和周边附属设施闲置的土地。其中附属设施包括:厨房、沼气池、前后坪、仓库、庭院、厕所、猪栏、杂屋、房屋前后少量绿地等。(2)构建了农村闲置宅基地的四级分类体系。一级分类,根据宅基地闲置和利用情况划分为显性闲置和隐形闲置两种类型;二级分类,依据闲置宅基地的地面建筑物状况和闲置状态共划分为5个二级类型;三级分类,根据闲置宅基地的可利用状态和闲置程度共划分了12个三级分类,其中考虑了具体的闲置成因及对应的处置与管理;四级分类,主要根据利用与治理的方式方法划分。(3)通过实地调查和走访问卷数据分析,结果表明:(a)当前湖南省所调查样区农村宅基地闲置数量大、分布广泛、类型多样,闲置宅基地利用比较困难;(b)宅基地闲置原因和影响因素比较复杂,主要是一户多宅、宅基地面积超标、农民建房考虑因素、人口迁移外出务工、地理位置、经济发展水平、村庄规划等方面原因造成农村宅基地的闲置。从农户家庭层面上,通过二元logistic分析结果,外出务工年限、住宅结构、一户多宅(有旧宅)、宅基地来源等因素对宅基地的闲置具有显著影响。(4)根据调查样区案例分析,提出闲置宅基地处置、利用和管理的对策建议: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综合整治;完善宅基地流转退出模式,建立宅基地退出保障制度;严格宅基地审批制度,加大宅基地管控力度;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引导农村产业发展带动农村闲置宅基再利用;建立农村闲置宅基地信息化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