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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论文主要研究中国商事调解制度之构建问题。商事调解属于争议解决的一种重要方式。然而,目前在中国,关于争议解决领域方面,研究仲裁的多,研究调解的少,而研究商事调解的就更少,这不能不说是个缺憾。“调解”一词,可算做当今世界使用最多的词汇之一。在人类社会产生以前,自然界按照自然法则自发地调节、演化、发展。在人类社会出现后,产生了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冲突和矛盾。人类为了生存和发展,也就有了自觉的调解、协调活动。今日的人类所面临着这么几对相互关联的重大课题:利益与价值,现实与未来,冲突与和解。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中国的入世以及中国国内不同的利益关系、分配形式、不同群体、不同行业、不同地域以及人的身份经常发生变化等等因素,使得今天我们面临的矛盾空前增多,这当中有大量属于商事纠纷。有矛盾,就会有解决矛盾的办法,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商事调解正是在人类经贸活动的过程中应运而生,商事调解在今天需要大力发展,需要认真研究。商事调解,在有些国家已形成法律制度,而在中国尚不能说已经形成法律制度,只能说有了法律体系或框架。在当前形势下,面对大量的国内外商事纠纷,我们仍停留在“有章可循,无法可依”的状态是不正常的。建立商事调解的法律制度具有必要性和紧迫性,也具备可行性。笔者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提出关于建立商事调解的法律制度的构想。本文从商事调解的基本特征研究出发,通过各个角度、侧面对商事调解的特征进行全面、清晰的梳理:横向上,将商事调解与一般调解、商事调解与其他调解的关系进行比较;通过商事调解与仲裁、诉讼的关系进行比较、分析;纵向上,阐述了中国调解的思想渊源和制度渊源,调解的理念,从古到今,历久弥新;提出了“和为贵”思想在今天仍具有现实意义的观点;通过对商事调解程序和调解方式的阐述,展示了商事调解的发展状况,体现了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分析目前关于商事调解的法律现有规定,得出如下结论,即:在目前中国只能说有了法律体系或框架,尚不能说已经形成法律制度。为此,笔者提出关于建立商事调解的法律制度的构想。而欲达此目的,须进行调解立法。笔者探讨了几种调解立法的模式并勾画了一幅立法蓝图,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商事调解法(草案)》。国之无法如人之无骨,愿中国的商事调解法律制度早日构建起来,愿中国的商事调解事业做大做强。文章共分十个部分,分述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