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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环境污染问题的不断突出,跨界污染正逐渐成为我国最严重的环境问题之一。随着研究的深入,跨界污染不再被认为是简单的偶发事故,而与地方政府“搭便车”的策略性行为相关。上游省份通过将污染企业布局于边界处的方式,将上游的污染治理责任随河流转嫁给下游省份,不但使跨界污染事件难以得到根本遏制,还造成了边界处长期的集中污染,同时也削弱了上游的污染治理意愿。本文通过实证研究方法,利用2003年至2012年的中国县的污染物排放数据,评估了我国河流跨界污染的程度与特点,同时对与跨界污染治理相关的政策进行了政策效果分析。主要结论如下:(1)以省为单位的河流跨界污染问题在中国普遍存在。2003年至2012年,上游省份在边界处的“搭便车”行为使COD排放最多增加了超过56.2%~72.3%,工业废水排放最多增加了 49.1%。(2)除了导致水污染物排放量的增加,跨界污染也改变了上游省份的工业企业空间分布。上游省份的边界县分布了更少的工业企业,但企业总产值与COD排放总量更高。即上游省份更倾向于将大规模的企业集中于边界处。(3)环保部《关于预防与处置跨省界水污染纠纷的指导意见》在跨界水污染问题的控制上取得了显著成效。政策全面实行的2009年,中国的跨省界水污染问题得到了显著改善;2009年与2010年,跨界污染导致的COD排放分别减少了 55.9%与66.1%。2009年后,中国的跨省界水污染现象不再显著。本研究通过实证研究方法,定量分析了中国曾存在的跨界污染现象与其特点,同时评估了相关政策的政策效果。基于跨界污染的危害与特点,我国环境规制与督察工作应着重关注地方政府“搭便车”行为引发的跨界污染问题,坚持与落实《关于预防与处置跨省界水污染纠纷的指导意见》的立法与执法要求,同时积极开展大气跨界污染研究与政策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