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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有以下内容:第一,导言。主要介绍本课题研究的选题缘起、选题意义及研究现状,并对本课题所着重探讨的核心概念—“法”,做基本的概念界定。第二,东汉后期重法思想的基本背景,这是本课题的铺垫部分,主要介绍出现重法思潮的政治、经济及社会动因。如政治上,外戚宦官专权,对正直士人、官僚进行压制,政治秩序陷入混乱;与周边民族关系上,羌人的袭扰日渐凸显,汉政府处理失当,羌患成为重大问题;经济上,奢侈之风盛行,地主豪强势力恶性膨胀,小农经济濒于崩溃。第三,东汉后期重法思想的基本内容。这是本课题的核心部分,主要探讨时人在法治层面思考解决危局的对策。他们在继承传统儒者教化为主思路的同时,也开始对法治倾注了更多的希望,许多主张甚至带有明显的法家色彩,如重刑主义、恢复肉刑、反对大赦等。这些人的代表有王符、仲长统、崔寔、荀悦等。但他们的最终落足点与法家不同,仍然没有脱离儒者的框架,这是应当注意的。第四,与上个问题相联系,是对君主的素养和官僚的素质予以关注。在“人治”色彩浓厚的封建社会,法治的推行不可能脱离人的因素,因此制定法律的君主和执行法律的官僚的作用至为明显。所以,当时士人多要求君主明法、守法,选贤、任贤。第五,东汉后期重法思想的影响。这种影响表现在多个方面,在当时受制于动荡的局势,重法思想多限于理论的创见,付诸实践的部分不多;而继汉而起的曹魏、蜀汉的一些代表人物,如曹操、诸葛亮等,对此却多有实践;对法治的关注,对当今的法治建设仍然有巨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