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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医疗水平的提高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人口老龄化、高龄化不断加剧,我国未富先老的态势越来越紧张,而我国农村人口老龄化的形势比城市更加严峻.预计到2030年,我国农村地区65岁以上的老年人将占到农村总人口的17%。与此同时,我国加快了城镇化的进程,农村的生产力有了快速的发展且逐步打破传统的模式向现代化迈进,农村地区面临着城镇化和老龄化的社会巨变,但是由于农村的经济基础薄弱,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显得更加突出和紧张,尤其是我国农村养老模式存在着诸多问题。我国的城镇化不仅推动了农村地区生产力的发展,而且对农民的生活方式、家庭结构和思想观念等各方面造成了强烈的冲击,使得传承几千年的家庭养老模式逐渐失去优势;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作为我国农村养老模式的重要补充也面临着覆盖面小、管理上存在漏洞等困境,无法满足我国城镇化发展的客观要求;更值得关注的是,农村老年人的精神赡养问题也日渐突出。农民作为我国最大的社会阶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核心力量和基础所在,如何建立符合我国农村发展现状的养老模式,是当前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针对目前我国城镇化进程中农村养老模式存在的诸多问题,如何在物质和精神上实现“双重”保障模式?本文从三个方面进行了分析与研究。首先概述了城镇化背景下我国农村现有养老模式的现状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特别是农村老年人的精神赡养状况。其次分析了城镇化进程中我国农村养老模式存在问题的原因,进而对西方发达国家农村的养老模式进行总结和思考,为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完善和发展提供了参考。最后基于以上的理论分析,针对我国当前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状况,提出了构建多元化的养老模式即以家庭养老为第一层次,以差别性的、缴费性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为第二层次。在满足老年人物质需求的同时,必须通过子女、农村社区和基层政府的共同努力,为老年人打造丰富多彩的精神生活,使他们颐养天年。农村养老问题是我国农村秩序稳定和农业健康发展的前提条件,是实现城镇化良性循环的基础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所在。在城镇化和老龄化的社会转型期,为农村地区构建具有科学性和可行性强的农村养老模式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重中之重。解决农民的养老问题,是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本质要求,体现了我党以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的工作路线,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与时俱进的要求,同时也是马克思主义民生观的精髓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