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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COSO委员会《内部控制整合框架》的描述,内部环境是内部控制的最基本要素,也是保障内部控制其他要素发挥效应的前提条件。所以,本文选取从内部环境的角度来探讨内部控制有效性是恰当的。尽管控制环境涉及的范围很广泛,但其中最核心最基础的环境因素是公司的内部治理环境,它对内部控制环境的质量起着支配性作用。宏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各股东围绕企业控制权争夺由此最终引发企业破产的案例,导致在理论界与实务界备受推崇的股权制衡深陷质疑。结合目标导向下双维视角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体系,本文运用案例分析法探求股权制衡角度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影响,以期能够为增强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建设水平提出相关建议。文章首先界定本文所讨论的股权制衡为几个大股东共享控制权的治理模式,明确有效的股权制衡为相对较分散的股权结构且已形成实质有效的股权制衡关系,即倾向从股权数量分布和制衡状态两方面对股权制衡进行分析。接着,阐述股权制衡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影响机理,明确不同的股权制衡关系可以产生不同的管理决策行为,进而对内部控制有效性产生影响。然后,通过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界定,发现无论是COSO委员会的《风险管理整合框架》还是我国的《内部控制基本规范》都是通过对目标的衡量来判定内部控制的运行情况。由此本文提出目标导向下双维视角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体系,即:控制风险+实现战略,并以此对分析对象进行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最后,针对所选择的案例公司,控制诸如控股股东性质、行业特征、财务状况等其他因素,将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因素限制到股权制衡关系,借助上述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体系对公司进行评价,得出:相对居中的股权分布且有实质股权制衡能够在财务报告目标、合规性目标、战略目标上对公司带来正效应;股权结构高度集中且无制衡股东的股权制衡关系会带来资产安全目标和经营目标的提升;有实质股权制衡关系的企业在内部控制有效性的水平上优于无股权制衡关系的企业。根据案例分析结论,本文提出减少大股东持股比例、界定“股东关系”、引入非国有制衡股东等措施以加强我国国有企业内部控制有效性建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