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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过对公立高校大学生在校伤害事故的分析梳理,从五个方面论述了公立高校大学生在校伤害事故的法理分析、归责原则、类型、处理、损害赔偿以及防范:一、公立高校的性质、法律地位以及与学生的法律关系;二、高校学生伤害事故的类型及原因分析;三、高校学生伤害事故的法律性质界定和归责原则;四、高校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五、高校学生伤害事故的防范措施。近年来高校学生伤害事故频发,学生伤害事故及其引发的法律纠纷越来越多,如何充分利用法律手段妥善处理好学生伤害事故,从法律视角探析学生伤害事故的法律性质及责任认定,就成为一个具有重要意义的现实问题。本文认为我国高等学校虽然长期以来一直被定位为事业单位,但高等学校确实拥有并行使着法律授予的部分公共管理职权,是典型的行政行为。高校与学生的关系总体上应认为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高校学生伤害事故中涉及的是两个平等主体——学校和学生之间的人身关系是特殊合同,即教育合同关系。高校学生伤害事故必须同时具备以下4个法律要件:高校学生伤害事故时间是特定的;高校学生伤害事故空间是特定的;高校学生伤害事故伤害的主体是特定的;高校学生伤害事故是大学生人身损害事故。高校学生伤害事故的归责原则应采用过错责任原则。高校学生伤害事故的类型有高校责任型学生伤害事故、学生责任事故、第三人造成的伤害责任事故、混合型的责任事故四种。高校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应该遵循过错责任原则;客观公平原则:依法处理原则;及时妥善原则。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程序分为协商、调解、诉讼、仲裁四种。处理大学生校园伤害事故在做好伤害事故现场的紧急处置基础上,还要认真调查取证.加强证据收集工作,做好对其他学生和受害学生家长安抚的工作。高校学生伤害事故赔偿的原则应适用全部赔偿的原则。赔偿的范围包括人身伤害赔偿、死亡赔偿。损害赔偿的资金来源有高校筹措资金、设立高校学生伤害赔偿准备金、建立高校责任保险制度三种渠道。为了避免高校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各高校要健全和完善高校学生伤害事故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要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健全高校安全防范制度;完善校内各种安全规章制度;完善事故处理责任制;建立通畅的信息渠道,及时掌握学生动态;建立和完善工作管理监督制度;建立高校安全管理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