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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是公司治理的重要核心,是公司重要的决策和监督机构。运作良好的董事会能够通过提高公司管理绩效进而大幅提升公司绩效。但是怎样的董事会特征才能提高其自身绩效,进而提高公司绩效呢?一直以来,这个问题都是各国诸多学者和管理组织关注的焦点。在国外,对于董事会特征与公司绩效的研究已有一定的成果。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在董事会研究方面深度和广度都存在一定差距。董事会特征是上市公司在遵循法律的前提下区别于其他公司的特点,它排除了由制度决定的各上市公司董事会所共有的特点。它包括董事会结构、董事会行为特征、董事长与CEO两职合一情况、董事会规模、董事会持股比例、董事会多元化特征等。
本研究第4章选取了1431家上市公司为样本,收集它们2005年到2008年的相关数据。然后我们用这些数据来研究董事会特征与公司绩效的相关性。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研究采用6个变量来描述董事会治理结构特征,用EVA作为公司绩效指标。实证结果显示,董事会规模与绩效呈显著的相反关系,董事会持股有利于公司业绩的提升,而独立董事比例、董事会议事频率、董事会领导结构以及第一大股东任命董事比例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并不显著。整体结果显示,董事会治理并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由于地理区位及渐进式改革的政策制度安排所形成的地区发展差异是影响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治理绩效的重要因为。上市公司的绩效水平不仅与董事会特征有关,而且与其所处区域环境也显著相关。由于西部地区市场环境相比东部地区较差,这使得西部地区企业的发展从整体上来看,数量规模明显小于东部地区,并且在总体质量水平上与东部地区相比也存在一定差距。但西部地区对上市公司一定程度的掌控对促进地区经济发展是有益的,政府通过董事会对上市公司发展施加有利影响并利用上市公司这一重要地区经济资源来促进地区经济发展。由于经济发展是中央对地方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西部欠发达地区政府的这一举动也可以理解为地方政府采取了以最大化自身利益为目标来配置其所控制的资源。伴随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也是一个由中央向地方转移权力的过程,这个过程提高了地方推动经济发展的积极性,尤其在西部地区,国有企业作为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资源必然会受到当地政府的重视,研究表明从发展地区经济角度来考虑,西部地区政府可以通过股权结构安排决定董事会,从而实现通过对董事会的影响来支持国有企业发展,更好地服务地区经济建设。在以上基础上,我们明确提出了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治理绩效存在地区差异这一理论假说,并以我国东、西部地区连续多年的上市公司100强(主营业务收入指标)数据为研究样本,利用可行广义最小二乘法(FGLS)进行了计量分析。结果证实了上市公司董事会治理绩效已经存在明显的地区差异。这一研究成果为结合我国现阶段具体国情从区域发展角度探讨如何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基础与实证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