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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改革开放经济的发展,房地产行业逐渐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土地增值税的开征就建立在房地产持续高温、炒买炒卖情况相当严重的时期,1993年,国务院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产权取得增值的部分征税,它发挥着调节房地产高额利润,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宏观经济正常运行的作用。政府工作报告中屡次体现出对房地产行业的管理,2019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了“健全地方税体系,稳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的要求。重点抑制房地产价格过快上涨,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已然成为一个重要且长期性的工作,税务机关进一步做好房地产税收尤其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是非常必要的。本文采用文献研究法对国内外研究进行梳理,对土地增值税征管核心概念、研究的理论依据、土地增值税征管的理论模式进行了系统性介绍。其次结合得荣县土地增值税征管地方实践,介绍县城建设发展的实际情况,突出县城面积小,无多余闲置土地,开发就会涉及老城改造的特点和得荣县房地产行业现状及影响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征管因素,进而以得荣县Z房地产开发企业为案例,通过相关数据分析Z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征管基本情况,从而归纳出得荣县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表现为政策执行困难、纳税人遵从度不高、外部门支持配合不到位,以票控税难、数据共享存在缺陷、征管风险大,进而分析导致得荣县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征管存在问题的成因,再以城市化建设加快、国家大力倡导“减税降费”和“放管服”的要求为依据,思考如何做到既要能放下,也要能管好,做到应收尽收。在综合分析问题及成因的基础上,提出具体加强得荣县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征管的对策,如:配合做好立法调研、税企双方建立合作机制、加强外部门信息推送、培养数据管税思维、改善税务检查方式等,目的在于逐步化解得荣县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征管问题,提高征管能力。最后,进一步提出解决同类问题的建议和本文的不足之处,以期对四川乃至全国经济欠发达、城镇化发展困难的地区面临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征管问题的税务机关提供借鉴与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