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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一些发达国家的金融、软件、信息、科研等现代生产性服务逐步发展为支柱产业,我国政府在“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提出:要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并在第十五章单列“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在中央政策的指引下,“十一五”期间,山东省把发展服务业作为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举措,服务业呈现较快发展。但总体来看,与广东、上海、浙江、江苏等发达省市相比,山东省产业结构仍有待进一步优化,尽管2010年山东省服务业总产值已跃居全国第三,但传统服务业占比超过30%,新兴高端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不足。本研究按照“理论分析——现状及成因——比较借鉴——结论”的基本模式展开,利用理论分析法、计量分析法和比较分析法等多种方法,在客观评价山东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现状的基础之上,参照并借鉴国内各相关省市关于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经验,深入全面分析造成山东省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缓慢的内在原因及外部因素,以此得出推进山东省生产性服务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政策建议。本研究的主要结论如下:一是“十一五”期间,山东省生产性服务业取得快速发展,规模持续增长,发展步伐加快,产业内部结构仍以传统产业为主,各产业吸纳就业能力尚处于上升阶段,对地方税收的贡献不断增强。二是尽管山东省生产性服务业总体规模居于全国前列,但总体竞争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与先进省份的差距主要体现在:传统生产性服务业占比过高;现代生产性服务业投资较少;产业集聚度不高,重点产业竞争力不强;生产性服务与制造业尚未形成融合发展态势。三是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山东省生产性服务业无论是在促进制造业发展还是吸纳就业能力方面都要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并且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山东省生产性服务业对制造业具有较为明显的正向推动作用,产业间的融合趋势在逐渐加强。其中,现代生产性服务业的推动作用明显高于传统生产性服务业。山东省生产性服务业的就业吸纳能力较强,尽管传统生产性服务业吸纳就业的绝对人数占到山东省生产性服务业就业总人数的80%以上,但金融、信息、软件等现代生产性服务业却表现出更高的就业弹性。四是从实践经验看,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应积极发挥政府作用,研究制定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个性化、多样化和多层次的政策支持体系,并大力发挥财政和金融政策的先导和带动作用。尤其,应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创新贴息等补助方式以减轻税负,加快支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积极推进社会化和市场化建设,消除制约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和环境障碍,多措并举,以支持和鼓励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