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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加快和社会建设的发展,人们对公共服务的需求也越来越多样化,加之近年来政府职能转移和改革的需要,政府逐渐将社会组织纳入社会治理体系当中,成为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重要载体,也成为参与社会治理和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力量。2012年民政部启动了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以发挥社会组织在参与社会治理方面的作用。笔者用实地研究与文献研究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在有限政府理论与服务型政府、善治理论、公共服务外包理论视角的指导下,通过对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的梳理,总结新疆社会组织参与中央财政支持的社会服务项目基本情况,发现新疆社会组织参与中央财政支持的社会服务项目呈现出公众社会服务需求上升、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意愿强烈、各类社会组织承接社会服务项目趋势平稳、社会服务项目资金来源多元化的特点。通过社会组织的实施,社会服务项目得到了大力宣传、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社会组织的能力也得到了相应的提升。但不容忽视的问题仍然极大的制约着新疆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的开展。长期以来新疆社会组织发展缓慢,能力建设不足、地方性规章制度及相关管理办法缺位、政府与社会组织缺乏长效合作机制、社会服务项目执行缺乏有效监督机制,诸多问题需要引起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双重反思,为了提升新疆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的能力,借鉴德国、英国、荷兰等先进发达国家的经验,同时以国内的北京、上海、广东发展为指引,提出改进新疆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的优化对策。首先,要加强社会组织自身能力建设;其次,建立健全的社会服务项目监督和评估机制;再次,加强社会组织财务指引;最后,创建政府与社会组织长效合作机制,以期新疆社会组织参与中央财政支持的社会服务项目在今后能更好地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