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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这一概念在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中首次被正式提出来。党的十八大报告系统论述了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战略任务,强调生态文明建设对中国未来发展的深远意义,对如何建设生态文明进行了全面部署。自从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正式纳入了我国现代化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当中。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重大决策,对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改革做出了具体部署。十八届四中全会根据党的十八大作出的战略决定,提出了加快建立生态文明法律制度的战略目标。当前,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建立生态文明的法律制度已经成为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建设任务、重点发展领域和重要战略目标。虽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正式作出了“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战略部署,但目前从“美丽中国”的宏观视阂去探究生态文明建设的文章并不多。只有从“美丽中国”的宏观视角去探究生态文明建设,才能从整体上全面把握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规律和实现路径,才能更清晰地看到生态文明建设的努力方向和长远目标。因而本文从“美丽中国”的战略高度来探究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其现实意义是不言而喻的。在研究过程中,本文首先从探究生态文明与“美丽中国”的科学内涵入手,初步探讨生态文明建设与“美丽中国”建设的内在关系,其次是剖析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渊源、回顾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历史进程,接下来选取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黄平县为案例,分析黄平县生态文明建设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最后在此基础上提出较有针对性的实施对策,旨在为黔东南州黄平县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黄平”提供理论参考,并期望对贵州省内其他县市、全国其他地区加快建设生态文明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基于以上认识,本文认为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加快推进黄平县生态文明建设,就是要紧紧围绕“美丽中国”这一宏伟目标,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共贵州省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结合地方实际,充分发挥地方特色,弘扬民族优秀生态文化,不断创新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力争在生态文明理念宣传教育、生态修复、环境污染治理、美丽乡村建设、政策保障等方面取得新突破、新成效,为如期实现与全国同步小康和在此基础上建成经济持续发展、政治清正廉洁、文化繁荣兴盛、社会和谐稳定、民族团结和睦、生态环境美好和人获得全面发展的“美丽黄平”的战略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