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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题法”是乐府诗重要的创作方式。这种主要由齐梁沈约、谢朓、王融等人开创的创作手法有着较为固定的写作模式,在齐梁至晚唐的拟古乐府诗创作中得到充分展开,成为了中古诗歌发展历程中的重要现象。本文以朝代更迭为界点,分四章论述“赋题法”在齐梁至晚唐的拟古乐府诗创作中的曲折历程。第一章分析“赋题法”创作方式的出现与基本模式。曹魏、晋、宋用“拟篇法”创作方式改造古题、自创新义,逐渐从文学层面密切了诗题与歌辞的关系。齐梁文人以此为基础,朝着更加模式化的方向前进,创造了“赋咏古题,以尽题为宗旨”的“赋题法”创作方式,并大量运用在鼓吹、横吹以及相和曲辞中,形成了绮靡雕饰的乐府诗风格。第二章论述“赋题法”在陈、隋代的推进。其一,陈、隋部分文人塑造了更加意象化、程序化的“赋题法”写作模式,将直接点题的篇幅从首联扩大到前两联,甚至是首联和尾联,堆积大量典型意象,加重了写景与抒情的割裂程度;其二,“赋题法”与边塞乐府诗题结合,大量采用质实、阔大的意象,一定程度上冲淡了齐梁模式的绮丽之风。第三章分析“赋题法”在初、盛唐的被肯定与被改造。初盛唐“以古为雅”的追求使乐府诗的“古题”得到了肯定,出现了大量赋咏“古题”的诗篇;但吴兢严厉批评“赋题法”造成的“断题取义”现象,主张回归乐府诗“本事”;李白沿着这个方向,创作“古义”与“新义”结合的古题乐府诗,从实践上改造了“赋题法”创作模式。第四章论述“赋题法”在中、晚唐的被否定与回归“齐梁风格”的两种极端现象。一方面,“赋题法”遭到了以元稹、白居易为代表的文人的多重否定;另一方面,存在于鼓吹、横吹以及相和歌辞中的大量“拟赋古题”现象又再次显示了“赋题法”的回归趋势。部分诗人甚至以艳情为题材,创作出纤巧绮靡、深微细腻的拟古乐府诗,最终回归了齐梁“赋题法”的绮靡风格。总之,“赋题法”是拟古乐府诗的重要创作方式。从齐梁到晚唐,“赋题法”经历了被肯定、否定与再被肯定的曲折历程,成为了中古诗歌史上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