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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理论分析的逐渐深入以及实践经验的证明,我国银行的破产可能性逐渐为人们所认可,建立健全我国银行破产处置程序的重要性亦日渐为我国理论及实践所重视。银行破产处置程序是一个包含银行日常监管、早期救助以及司法破产在内的内涵较为丰富的概念。而在我国,银行破产处置一直处于亟需深入研究,通过法律法规予以系统化规范调整的状态。在建立健全银行破产处置程序的探索过程中,存款保险制度因其在世界范围内较为成熟的实践经验以及其能够在银行破产处置程序中发挥的巨大作用而逐渐进入人们的视野。我国对存款保险制度进行研究已有十余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更将建设存款保险制度列入计划之中。总体说来,存款保险制度的制度价值主要在于保护存款人利益,加强银行业监管,稳定一国金融秩序,完善一国问题金融机构的市场退出机制。如能在我国建立起存款保险制度,充分发挥其有利于完善一国问题金融机构的市场推出机制的制度价值,对我国无疑大有裨益。本文以此为出发点,对存款保险机构在我国银行破产处置程序中的法律地位进行研究。本文分为导论、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导论部分对本文的研究背景、研究现状以及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进行简要论述。正文部分主要分为五章:第一章存款保险制度概述:本章对存款保险制度的概念、其中包含的法律关系、存款保险机构的职能及其在一国金融安全网中的基本地位进行了简要介绍,并回顾了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理论和实践探索。第二章存款保险制度与银行破产处置之间的关系:本章从价值导向以及具体功能方面论证存款保险制度能够为银行破产制度提供制度支持,并进一步结合我国具体国情对存款保险制度对于我国银行破产处置程序的所具有的重要意义进行论证。第三章至第五章是全文的主要和重点章节:该三章以银行破产处置程序的主要环节为脉络,从日常监管、早期救助以及司法破产三个环节对存款保险制度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内容包括对各国相关存款保险制度实践经验、我国现行银行破产处置程序以及存款保险制度与我国具体国情的衔接等。在上述考察的基础上,本文详细阐述了在银行破产处置程序各阶段,存款保险机构的法律地位及其能够和应该发挥的作用,以及在其发挥这些作用时与我国既有法律主体之间的关系。结论部分对全文内容进行了整体梳理,主要对存款保险机构在我国银行破产处置程序中的三大主要环节中的法律地位进行了观点性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