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在智能合约、权利登记及金融市场应用的落地,区块链成了资本市场关注的焦点。金融和法律是实现现代社会资源配置的两种基本制度,而区块链以其去中心化和数据的不可篡改性等优势,简化了传统资金融通过程中的交易和法律关系,对传统金融法律构架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的出台,为区块链金融监管提供了初步依据,但缺乏行业针对性。从具体应用的视角来看,智能合约使《合同法》关于双方权利义务的规定可自我执行,在权利登记与证明上的应用,对《物权法》、《公司法》关于所有权与股权确权公示的规定提出了新要求,传统《证券法》中关于交易双方的约束性规定也要随之更新。目前,理论界对区块链金融缺乏一个全面、系统的认知框架,在相关监管法律制度的构建领域,也无成体系的学术研究。鉴于此,有必要对区块链应用下金融交易各方法律关系的变化、监管体制存在的不足、立法和监管的体系构架等问题做出恰当的学术解读,以期为区块链金融在中国市场的发展提供有益的指引。文章共分为四大部分。第一部分,是全文研究的逻辑起点。该部分主要界定了区块链金融监管的相关概念,包括“区块链”、“区块链金融”、“区块链金融监管”;梳理了与区块链金融监管相关的功能监管、双峰监管和法律不完备理论,并分析了区块链金融监管与智慧监管的适配性;厘清了区块链金融与互联网金融在监管上存在的三个突出的差异:监管的侧重点、标准和方式、法律风险的分布不同;明确了对区块链金融进行有效监管的现实意义。第二部分,结合区块链金融的主要表现形式,具体分析了其对传统金融交易方式的变革,区块链金融弱化了传统金融中介的地位;论述了目前我国对区块链金融监管的法律规制现状;探究了其对法律的挑战和存在的法律问题。第三部分,对英国、日本、新加坡等国家的立法和监管经验进行了梳理比较,重点分析了国际上通行的“沙盒监管”模式,并根据不同国家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差异化比较,从中提炼和思考出区块链金融监管的方向及对我国的经验启示。第四部分,提出了我国区块链金融监管的构建路径。应先从监管理念的优化出发,采取智慧监管,倡导多元化治理,以期实现社会共治;通过宏观的创新金融法治与具体的法律对策相结合,包括对《公司法》、《物权法》和《税法》等法律规则的完善,构建“硬法”和“软法”并行的法律法规体系;并分析了在我国区块链金融监管中引入“沙盒监管”模式的可行性,从立法和监管两个层面出发,解决区块链金融遇到的法律问题;探究混业经营背景下监管职能和监管体系的变革;此外,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