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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经过了三十年迅猛的发展,城镇化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但是过去的城镇化是依赖于土地的的城镇化,其发展方式是低效率的、粗放的、不可持续的。土地作为一种生产要素受到政府的垄断,不能根据市场的需求进行资源的优化配置,当城市经济快速发展的时候,大量农村人口迁移到城市从事非农职业,直接导致了城市与农村出现了所谓的“城市病”和“乡村病”。因此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了建设“新型城镇化”,就是要统筹城镇与农村的发展,城镇化与农村现代化一体发展。农村土地流转是城镇化发展过程中的关键一环,是连接城镇化与农村现代化的纽带。土地的合理流转可以优化配置土地资源,最大化的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减少土地的租值消散,并且对社会的经济生活起到更大的推动作用。土地流转被称为“第三次土地革命”。在现阶段,推进土地流转工作意味着要寻找一条城镇化与农村现代化共同发展的道路,意味着“三农”问题始终是经济发展过程的重中之重,意味着要协调好区域间的经济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意味着要处理好农民变为城镇市民身份职业的转变,意味着中国经济转型时期能否处理好人地之间的矛盾,使农民的生活水平是否能得到更高水平的提高,向小康生活迈进。文章结合产权分析法、历史分析法与比较分析法、系统分析法、实证分析法与规范分析法,从理论层面研究了城镇化和土地流转的问题,之后文章基于笔者在泥城镇的问卷调研、收集整理的资料数据,具体以上海市泥城镇为例对泥城镇城镇化过程中的土地流转特征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分析。通过对泥城镇土地流转的研究分析得出结论如下:泥城镇的城镇化建设是在临港开发大建设的背景下,自上而下的由政府推动的城镇化。泥城镇11个村落半数以上被开发,土地流转只集中于未开发的5个村落,而且由于未来的发展前景不明朗,经过调研分析,当前泥城镇在土地流转过程中由于临港的开发建设的影响,农民不敢加大资金投入到土地规模化经营当中去,直接导致了土地流转期限短,流转规模比较小,流转面积只占总耕种面积的10%左右;目前泥城镇的土地流转主要是农民自发主导的,集中于农民之间的流转,流转范围也比较窄,只有少部分土地流转到其他村庄,大部分是在本村之间的流转,流转对象也是亲戚朋友熟人居多;土地的流转形式趋于多元,但半数以上的土地是以出租的形式流转出去的;由于农民的文化水平相对较低,政府对土地流转的宣传不够,因此在流转过程中,存在有流转行为不规范和流转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农民对土地流转的积极性也不够高。从制度的角度分析制约泥城镇土地流转的因素有1、土地产权不明晰,政府作为代理机构容易干预和控制土地市场,导致土地价格机制扭曲,进而侵害了农民的土地财产权益;2、关于土地流转的法律法规只是散见于其他一些相关的法律,而没有特别的法律是针对土地流转所立,导致这些法律法规对土地流转的规定常常不一致甚至出现冲突;3、土地作为农民心理和生理上的依赖,在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下,农民不会轻易把土地流转出去;4、政府部门在土地流转过程中“缺位”和“越位”现象严重;5、缺乏完善的土地流转市场导致了土地流转交易成本高昂,不利于农地产业化、规模化、科技化、机械化经营。本章最后从微观和宏观的角度分别提出了促进当地土地流转的政策建议。从微观层面来说,要完善土地流转中介组织,补充政府在土地流转市场的缺位;充分发挥政府的服务引导职能,利用政府的宣传优势,引导农民加深对土地流转的认识,鼓励指导农民土地流转工作;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创新土地流转形式,使土地流转在内外力量的共同作用下取得良好的发展进步。从宏观层面上说,要从健全农村土地产权关系、完善法律法规,推动土地立法、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规范政府行为、建立和完善土地流转市场体系五个方面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