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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债权人的利益保护已经是现代公司法中不容忽视的重要问题。公司治理中的利益相关者理论则是近年来经济学界与公司法学界炙手可热的研究焦点,对于完善公司的经营运作启发颇大。公司债权人保护的根基是维持和增加公司的资产总量,而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可以促使经营者按照企业利润最大化的方式行事,,是从一种崭新的视角探讨公司债权人保护的问题,建立一种更为全面、体现事先预防为主、并可突破有限责任的债权人保护机制。本文从法学与经济学的角度出发,通过比较的方法、利益衡量的方法对通过公司治理保护债权人利益进行分析,并结合我国现实状况探讨各种制度在我国的构建或对我国相关制度的启示。不同类型的债权人在公司治理中的地位是不同的。对于契约债权人和侵权债权人应采用不同的保护方式,无论采用何种方式,都应注意到债权人仅仅是公司的成员之一,与股东还存在一定的差别,对债权人的保护要适度,应维持公司整体利益的衡平。本文分前言、正文、结论三部分。前言介绍了从公司治理的角度对债权人进行保护的实用价值和理论意义。正文部分分四章,第一章对公司债权人进行了界分并介绍、评价了对公司债权人的传统保护方式。阐明本论文中的公司债权人指契约债权人与侵权债权人,对现代公司法中债权人与股东的地位重新进行了架构与衡平,认为传统的公司债权人保护方法具有外部规制和事后救济的特点。第二章阐述了公司治理对公司债权人保护的影响。在简要介绍了公司治理的内涵以后,界定了本文对公司治理的研究范围为内部治理结构和外部治理中的债权人参与机制,并结合公司治理理念的演进,分析了从公司治理的角度对债权人保护可以起到全程、互动、事先预防的作用,填充了债权人保护的真空地带。第三章探讨了公司治理与公司契约债权人的保护。重点介绍了三个方面:契约债权人保护中董事的义务;控制股东出售控制权时对债权人的信义义务;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每一个方面都结合我国情况做了探讨,其中控制股东出售控制权时对债权人的信义义务,理论界研究较少,本文在此尝试着提出这一观点并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