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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是社会主义国家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但国有企业也存在着政企不分、效率低下、创新能力不强等问题。本文从股权混合度、股权集中度、国有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角度,研究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对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的影响,重点分析股权比例变化对不同阶段和纬度的创新能力的影响,着力探寻影响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显著因素。
本文首先详细梳理了我国国有股权制度改革历程,结合十八届三中全会后有关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文件精神,结合当前混改和提升国有资本活力的迫切要求,明确提出了本文的研究背景和具体研究方向,同时对国内外关于混合所有制改革、国有企业科技创新、股权和其他因素影响科技创新能力的研究情况分类进行文献综述,并指出本文可能取得的成绩和不足之处。
然后对论文所涉及的混合所有制改革、股权结构、科技创新等重要概念进行界定和说明,围绕股权问题归纳阐述了对本文研究所依据的有关委托代理、产权和超产权、公平竞争和科技创新等相关学术理论。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有关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评价体系和相关指标,从创新资源、创新技术、创新管理三个方面细分了科技创新能力的具体内容,并提出了现阶段混改的五大措施如何影响国企科技创新能力的作用机制,进而构建出提升科创能力的理论框架。
本文着重进行了实证分析,首先选取近5年共25家A股上市的公益类和特定功能类央企的相关数据,以研发强度、研发人员占比、授权的发明专利数、独立董事人数占比为被解释变量,引入混改情况为虚拟变量和第一大股东持股占比、前五大股东股权集中度、非国有股东股权混合度为解释变量,再选取净资产收益率、营业收入增长率、财务杠杆率、企业规模增长率为控制变量,构建面板数据模型,通过豪斯曼检验,采用固定效应回归模型对数据进行回归分析,得出股权结构特征对科技创新能力的影响情况,发现混合所有制改革、提升非国有股东股权混合度对国有企业研发投入、产出,以及独立董事与职工董事占比都呈正相关关系;国有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提高对企业研发投入、产出,以及独立董事与职工董事占比都呈负相关关系;股权集中度的提高对企业研发投入、产出,以及独立董事与职工董事占比的影响不显著。
本文在此基础上运用GMM法对加入被解释变量的滞后项进行稳健性检验,排除了内生性的情况,表明了解释变量和若干控制变量的符号系数和显著性情况未发生实质性变化,回归分析的结论是可靠的。最后将上述企业进行分行业固定效应回归,发现除军工类企业以外,其他类型企业推进混改和增加股权混合度都能对研发强度的增长起到显著的正向作用,提高国有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和股权集中度会对研发强度的增长起到显著的负面作用。其中电网和电力装备类企业的效果最好,石油和通讯类企业次之,铁路和航空类企业的效果相对不高。
随后围绕中国联通混改案例进行分析,通过阐述联通公司的基本情况、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具体进程、股权结构改革促进提升央企科创能力的情况、科技创新的现实成果四个方面内容,围绕内部机构重组、引入战略投资者、创新高管持股、搭建创新平台等具体改革措施,从中找出现阶段该类央企混改的经验和依然存在的问题。
最后,在得到上述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立足上文对计量分析结果的解释和评价,结合新时代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发展趋势,针对当前央企在科技创新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尝试提出了继续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推进股权多元化;积极引进各类投资者,借鉴先进技术和经验;加快推进上市节奏,发挥资本市场作用;降低大股东持股比例,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完善员工激励机制,引入内部竞争因素等政策建议。
本文首先详细梳理了我国国有股权制度改革历程,结合十八届三中全会后有关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文件精神,结合当前混改和提升国有资本活力的迫切要求,明确提出了本文的研究背景和具体研究方向,同时对国内外关于混合所有制改革、国有企业科技创新、股权和其他因素影响科技创新能力的研究情况分类进行文献综述,并指出本文可能取得的成绩和不足之处。
然后对论文所涉及的混合所有制改革、股权结构、科技创新等重要概念进行界定和说明,围绕股权问题归纳阐述了对本文研究所依据的有关委托代理、产权和超产权、公平竞争和科技创新等相关学术理论。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有关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评价体系和相关指标,从创新资源、创新技术、创新管理三个方面细分了科技创新能力的具体内容,并提出了现阶段混改的五大措施如何影响国企科技创新能力的作用机制,进而构建出提升科创能力的理论框架。
本文着重进行了实证分析,首先选取近5年共25家A股上市的公益类和特定功能类央企的相关数据,以研发强度、研发人员占比、授权的发明专利数、独立董事人数占比为被解释变量,引入混改情况为虚拟变量和第一大股东持股占比、前五大股东股权集中度、非国有股东股权混合度为解释变量,再选取净资产收益率、营业收入增长率、财务杠杆率、企业规模增长率为控制变量,构建面板数据模型,通过豪斯曼检验,采用固定效应回归模型对数据进行回归分析,得出股权结构特征对科技创新能力的影响情况,发现混合所有制改革、提升非国有股东股权混合度对国有企业研发投入、产出,以及独立董事与职工董事占比都呈正相关关系;国有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提高对企业研发投入、产出,以及独立董事与职工董事占比都呈负相关关系;股权集中度的提高对企业研发投入、产出,以及独立董事与职工董事占比的影响不显著。
本文在此基础上运用GMM法对加入被解释变量的滞后项进行稳健性检验,排除了内生性的情况,表明了解释变量和若干控制变量的符号系数和显著性情况未发生实质性变化,回归分析的结论是可靠的。最后将上述企业进行分行业固定效应回归,发现除军工类企业以外,其他类型企业推进混改和增加股权混合度都能对研发强度的增长起到显著的正向作用,提高国有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和股权集中度会对研发强度的增长起到显著的负面作用。其中电网和电力装备类企业的效果最好,石油和通讯类企业次之,铁路和航空类企业的效果相对不高。
随后围绕中国联通混改案例进行分析,通过阐述联通公司的基本情况、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具体进程、股权结构改革促进提升央企科创能力的情况、科技创新的现实成果四个方面内容,围绕内部机构重组、引入战略投资者、创新高管持股、搭建创新平台等具体改革措施,从中找出现阶段该类央企混改的经验和依然存在的问题。
最后,在得到上述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立足上文对计量分析结果的解释和评价,结合新时代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发展趋势,针对当前央企在科技创新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尝试提出了继续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推进股权多元化;积极引进各类投资者,借鉴先进技术和经验;加快推进上市节奏,发挥资本市场作用;降低大股东持股比例,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完善员工激励机制,引入内部竞争因素等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