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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经过20余年的探索和实践,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目前已基本建立起覆盖城乡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体系框架,机关事业单位也初步建立了社会统筹的养老保险机制,2007年底全国参保人数有20137万人。但是由于我国人口老龄化速度快,以及制度改革进程的整体安排,改革措施的一致性等原因,使得养老保险制度在改革及发展中显露出一些问题,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没有做实,引起社保基金告急;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办法不尽合理,使得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差距较大等诸多问题。由于这些问题的存在,要对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加以改革和完善的呼声也日益高涨,其中要求缩小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差距的问题最强烈。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关于如何缩小养老保险待遇差距的提案日益增多,企业退休人员不断信访,要求缩小退休人员之间养老保险待遇差距。目前,国内关于解决退休人员之间待遇差距问题方面对策的论文还比较少,本文抛砖引玉,尝试以南京市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之间养老保险待遇差距情况为例,运用调查法、文献研究法、定量分析法等方法对如何解决退休人员待遇差距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研究。
本文共分五章,第一章介绍了社会公平理论,认为社会公平作为普世追求的核心价值目标,在公共行政决策中也应遵循,特别是在作为社会宏观分配的养老保险制度决策中更需要强调。第二章介绍了全国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待遇支付的总体情况,概括地介绍了江苏省的退休待遇支付情况,主要以南京市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支付的现状为例,用详实的数据资料来表明企业之间、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之间养老保险待遇差距情况,并对差距程度进行了具体分析。第三章对养老保险待遇差距产生的原因进行了探析,认为我国的政治历史、经济和政策制度是产生差距的主要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探讨了待遇差距中的合理因素与非合理因素,认为建立在公平、效率基础上的差距是合理的,因体制结构、地区差别、行业差别等原因形成的差距是非合理的。第四章在公平、效率机制和贝弗里奇报告分析的基础上,对养老保险待遇的合理差距界限进行了探索,认为养老保险待遇的最高限应是兼顾了公平与效率的待遇,养老保险待遇的最低界限应是能保证退休人员基本生活需要的待遇。提出只有在公平与效率基础上形成的养老保险待遇差距才是合理的界限。第五章针对养老保险待遇中的不合理差距问题提出了了解决对策,认为自下而上的利益诉求和自上而下的政策调整是解决养老保险待遇差距的主要方法,同时养老保险待遇的正常调整机制、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和公共财政的支撑也是解决待遇差距的有效应对策略。
在本文最后,笔者认为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差距问题的解决必须有科学发展观与社会和谐思想的指导,养老保险体制的改革只有在科学理论的指导下进行才有可能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