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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驰名商标这种说法已经越来越受到关注,消费者在购物时也更倾向于选择驰名商标,这是因为驰名商标代表的是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保证,消费者往往更信赖有保证的商品或者服务也就是说更信赖驰名商标。驰名商标通过其长时间的质量品质保障和推广宣传,无形中就在消费者心中树立了自己的地位,这就是商誉,对于驰名商标的所有权人来说这是一种宝贵的无形资产。这种无形资产所蕴含的价值是巨大的,所产生的利益也是不可估量的,也正是因为这种巨大的价值利益使得驰名商标更容易受到侵害,利益是侵权的动力,驰名商标的价值所产生的利益就是驰名商标受到侵害的最根本的原因,这种侵害就会使得驰名商标的价值受到淡化,当然这只是损害中的其中之一,驰名商标的淡化还会损害消费者的利益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有序公平发展。所以各国进行反淡化保护以保护驰名商标。我国也在一些法律法规中规定了对驰名商标的反淡化,在这方面也给予了足够的重视,不管在立法方面还是在司法方面都进行了实践。但是在保护的过程中又出现了新问题,由于人们想迫切的保护驰名商标不被淡化所侵害反而用力过度造成对驰名商标反淡化的过度保护。对驰名商标的过度反淡化保护的表现中其中一个方面就是扩大了反淡化保护的范围,使得一些合理合法、正常使用驰名商标的行为也被认为是对驰名商标的的淡化,这无形中就扩大了驰名商标所有权人的权利范围,给驰名商标所有权人滥用权力创造了条件,同样也会损害消费者的利益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有序公平发展。任何权利使用过度都会产生副作用造成权利的滥用,解决的办法就是限制权力的过度使用。对驰名商标的反淡化保护来说也是如此,只有限制驰名商标的反淡化保护才能阻止对驰名商标反淡化保护权利的滥用,这是本文主要探讨的方向。本文认为应该对我国驰名商标反淡化保护进行法律限制,限制驰名商标所有权人对其权利的滥用,并且本文主要是从立法上对驰名商标的反淡化保护给予规制。目的是要在驰名商标反淡化保护以及对反淡化保护的限制之间找到利益平衡点,使得驰名商标反淡化保护及其限制之间利益最大化,换句话说就是要使得驰名商标的价值和效用发挥到最大化,使得驰名商标所有权人和消费者以及其他竞争者之间的利益达到平衡。这也是对驰名商标反淡化保护进行限制的目的所在。本文的内容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驰名商标淡化与反淡化的理论的概述。主要介绍了驰名商标淡化的概念以及表现形式,还介绍了驰名商标反淡化的概念以及法理分析,为文章的进一步概述作了理论铺垫。第二部分是我国法律中对驰名商标反淡化保护的考察,主要包括对我国驰名商标反淡化保护的立法现状和司法现状进行考察,从考察中发现对驰名商标反淡化保护的可取之处以及需要改进的地方。第三部分是我国驰名商标反淡化保护法律限制的合理性分析。首先是以民法的权力滥用和权利限制理论、知识产权制度中的平衡理论以及知识产权法法律移植的角度对我国驰名商标反淡化保护的法律限制合理性进行了学理分析。并且分析了不限制驰名商标反淡化保护所引发的问题包括限制了自由竞争、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限制了公共言论自由等。第四部分是我国驰名商标反淡化保护法律限制的对策。主要通过限制适用对象、规定不能视为驰名商标淡化的例外情况、立法建议以及明确跨类保护适用的范围以及考量因素。本文主张的观点是虽然驰名商标反淡化保护是一种发展趋势,但是现在对驰名商标的反淡化的过度保护已经出现了问题,出现问题就需要解决问题,限制驰名商标反淡化保护就是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其研究就是必要的了。限制驰名商标的反淡化保护本质上是为了使驰名商标得到更好的保护从而能够发挥其更大的价值,平衡各方利益。从另一方面来说也是为了使知识产权制度能够更加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