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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国际上各发达资本市场十分重视场外交易市场的发展。在我国,由于特殊的国情,场外交易市场的发展一直非常缓慢。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内逐渐认识到了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特别是发展场外交易市场对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2008年3月17日,国务院批准在天津滨海新区设立非上市公众公司股权交易市场。OTC落户天津是健全完善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一步,是对主板、创业板和中小企业板的有益补充,体现了我国对广大中小企业投融资需求的关注。在这一背景下,本文根据多层次资本市场理论和场外交易市场的一般理论,参考国际上各成熟国家和地区场外交易市场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资本市场体系的实际情况,提出了我国构建场外交易市场的基本框架和实现路径。本文通过对国际上各成熟国家和地区场外交易市场的比较分析和对我国曾存在的场外市场的历史进程的分析,为场外交易市场的国际经验勾勒出一个宏观轮廓,即:(1)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产生和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场外交易市场作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中最初级的形态,其发展也要符合内在的客观规律。(2)从各成熟证券市场历史演变形态来看,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发展和完善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先有场外交易市场,再有场内交易市场,然后场内、场外交易市场共同发展;(3)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发展和完善离不开一定的市场环境、企业发展环境和制度环境。然后从我国场外交易市场发展的历史、社会、经济环境出发,我们认为场外交易市场作为完善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一环,要在充分借鉴国际各成熟市场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构建一个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由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新市场,设想了我国场外交易市场的总体设计思路,即建立以天津股权交易所为主体的全国性场外市场,其分支机构为区域性市场的双层递进式场外交易市场结构,并提出了具体制度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