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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发展,激情犯和激情犯罪愈来愈频繁地出现于社会现实中,也愈来愈频繁地被用作解释应该对某一犯罪人从宽处罚的理由。但是,由于国内对激情、激情犯罪还缺少系统的理论研究和相应的立法界定,对激情犯及激情犯罪的判断并无统一的标准,社会公众的理解还比较模糊,并存在着概念上的混淆和趋同。本文纵览国外立法现状,立足我国社会现实,对国外立法进行了梳理、比较,以期对我国的理论研究和立法完善有所裨益。除引言外,本文的内容有以下几部分:第一部分:中外关于激情犯罪的立法概说。该部分首先分述了外国和我国有关激情犯罪的立法沿革。国外关于激情犯罪的立法较为明确,出现较早,至今发展得已较为成熟;在国内,激情犯罪从没独立地进入立法者的视野,理论研究尚是起步阶段。之后,笔者对国外激情犯罪的立法方式进行了总结,以期对我国的立法有所帮助。第二部分:激情犯罪的概念、特征及其分类。由于材料所限,对该部分的论述主要着眼于国内,当然,也适当借鉴有国外的理论成果。时至目前,国内还没有一个关于激情犯罪的概括性强、逻辑严密、又不失简捷的概念。笔者关于激情犯罪的定义基本涵盖了激情犯罪的五要素及处罚原则,较为全面又言语精练。基于这一概念,笔者列举了其四个特征,并从数个方面对其分类。第三部分:激情犯罪的构成。我国的犯罪构成讲究的是四要件,即犯罪的客体、客观方面、主体、主观方面的要件。本部分立足国内研究成果,并力求理论创新。笔者把激情犯罪的客体界定在生命权和健康权上,客观方面主要表现为作为和危害结果,重点阐述了四种犯罪倾向性明显的主体,主观方面界定为过失,并对四要件了理论探析。第四部分:激情犯罪的认定。对激情犯罪可从三个方面进行认定:立足于犯罪构成、着眼于激情犯罪的五要素、和其它相近概念的梳理。笔者在第三部分已经对其犯罪构成进行了剖析,故此部分没作细述。在这一部分中,笔者详细分析了激情犯罪的五要素,并且和义愤杀人、临时起意犯罪、大义灭亲等犯罪进行了区别。第五部分:激情犯罪的刑事责任。本文认为,激情犯应负刑事责任,并从刑事义务层面、责任能力方面、罪过形态领域对其应负刑事责任的原因进行了论述,力求全面、充分、精当。对激情犯,国外通说是减轻处罚,笔者对减轻处罚的原因进行了探析,对处罚方法进行了归纳、分类、比较。第六部分:激情犯罪产生的原因及其预防。结合犯罪心理学的观点,该部分对激情犯罪的原因进行了剖析,其根本原因在于激情,个体原因在于心理缺陷,外在原因在于强烈刺激。并且提出了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和方法,如:促进社会和谐、提高个体素质、加强特殊群体的教育等。最后在结论部分,结合国际立法的特点和我国的立法现状,提出了我国完善激情犯罪立法的必要性,并提出了立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