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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百年来,散居在各地的客家人于当地生活中无一完全混化于当地,并以独特的思维及行为习惯区别于其他民系,甚至所讲的方言也是统一的保留着中原古汉语音的客家话,这些都可归结为客家文化传统的传承因素在起作用。客家法律文化传统作为其文化传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汇集了客家民系在长期的曲折历程中,寻求和谐状态的治理智慧,以显著的精神、实质及形式特征,在传统上一直对客家民系的个人、家庭及社会行为进行着潜移默化的指示及教化。 从严格意义而言,客家民系作为汉族的分支,其法律文化传统,并不具备诸如少数民族部落法似的稀有性及特异性。通过从纷繁复杂的汉族分支中拾取出客家民系,本文的作用也不在于强调其相对于其他民系的除斥特征,以及这样的除斥特征可能给我们带来的学术新鲜感。恰恰相反,朴实地寻找汉族这一在历史长河中生生不息的强大民族的独特法律文化传统魅力,将特殊性寓于普遍性中加以体现;并真实地以本文作者所属、所触、所感之民系管窥见豹,有创新价值地阐释出先人所给我们传达的法律智慧及精神,是本文追求的目标。本文作者深知,在法律智慧及精神不断通过规范的成文法传播的今天,我们讨论一种正渐渐逝去的法律文化传统所面临的尴尬,更深知当代立法者群体的无穷实力在法治的蓬勃进程中所发挥的权威作用。即便如此,作者依旧相信,法治进程中所必备的品位、或格调,或确切言之——法律信仰的存在,而唯有朴素地回归法律文化传统,将有助于我们发掘这么一种存在的价值。 文章试图以家族为切入点,通过理论归纳并举例实证客家法律文化传统中的三个相互关联而又各具特色的基本要素——祠堂的权威和族众治理、契书的治理功能及纷争的治理特点,突出法律文化传统中蕴含的“家族精神与权威”主线;并将该主线与法律的信仰有机结合,将客家法律文化传统作为实证参照,将中国法治现状作为兼评对象,勾勒出隐藏其中的“游离态”法律信仰,自然推导出法律信仰的价值内涵。文章主要对客家民系法律文化传统进行理论与实证结合的梳理,贯穿分析并揭示其于当今社会法治之精华价值及应摒弃糟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