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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的维权问题是中国社会转型时期出现的一个重大社会问题。本文试图从行动与结构互动的视角出发,在现有研究的基础上,利用实证资料,通过对农民工维权抗争行为的考察,描述农民工的权益现状,揭露损害农民工权益的话语和权力,发现和分析农民工在这些话语和权力所构成的生存空间中的生存抗争,展示农民工在此生存空间中的维权抗争逻辑,力图通过本文刻画出一幅规训与惩罚、共谋和反抗交织的农民工维权行动图景。全文共分为七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导论,包括问题的提出,文献综述,研究路径和研究对象、方法与概念界定五个子部分。本文认为,现有研究对农民工的维权行为研究存在两点不足,首先,这些研究没有把农民工视作维权行动的主体;第二,这些研究割裂了行动和结构间的关联。因而,本文从行动与结构互动的视角出发,既关注现有制度对农民工维权行动的限制与制约,同时也具体探讨农民工的面对自己权益受损时所爆发出来的维权能动性,力图从农民、资本以及地方政府三方面密切互动的角度来揭示农民工的维权抗争过程。第二部分从多个方面分析了农民工的权益现状,认为农民工在劳动就业、劳动条件、人格尊严、教育权利、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权益受到了严重侵害。第三部分探讨了农民工维权抗争行动的触发机制和内在逻辑,认为农民工的生存权遭到侵犯是农民工发起抗争的主要原因;而农民工发起抗争行动的内在逻辑则与农民工观念深层的生存伦理有关。第四部分探讨了农民工维权抗争行为的类型。认为面对各种合法权益遭到侵害的现实,农民工开始打破沉默,作为维权行动的主体,不断发挥自己的能动性,积极运用各种规则和资源,灵活采用各种抗争手段,努力拓展自己的权益空间。具体说来,农民工维权抗争行为的类型主要包括以下四种:一是合法的抗争,即农民工通过工会调解、劳动仲裁、法院审理、信访等正式的体制内途径进行维权抗争;二是非法的抗争,即农民工采取殴打或杀害老板、偷盗、危害社会等越轨行为来进行抗争;三是日常生活形式上的抗争,包括农民工通过变异的行为和弱者的武器两种方式进行的抗争;四是结构能力上的抗争。第五部分集中分析了农民工维权抗争行为的过程。本文认为,农民维权抗争行动的历时过程实质上是农民工、资本与地方政府基于权益而展开互动的过程,而认识这种互动的关键则在于观察在此互动过程中三方各采取了怎样的行动策略。具体说来,在抗争过程中,农民工会采取运用社会网络和动员社会其他阶层帮助的策略来构建自己的抗争行动;面对农民工发起的维权抗争行动,资方则会以妥协、分化和收买等策略来应对这些由农民工所发起的挑战;而地方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在“资本优先”潜规则的作用下则往往可能以一种不积极甚至恶意的姿态介入互动中,采取不作为和压制两种策略来消解农民工抗争给他们所带来的麻烦。第六部分探讨了农民工维权抗争行动的结果和意义。本文认为,农民工维权抗争行动的结果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微观上农民工能够有力地维护自身权益;二是宏观上这种行动促进了制度的修正和改良。它的意义同样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农民工通过维权抗争向社会“发出了自己的声音”,并且获得了维权抗争的经验;二是启发了社会各个其他阶层对权益的认识,促进了社会的变迁。第七部分是小结与分析。总之,本文认为,一方面,拖欠工资、工伤得不到应有赔偿等威胁农民工生存的侵权行为触发了农民工基于生存伦理的抗争;另一方面,法律文本与现实实践的断裂、维权成本巨大、工会发挥不了作用、农民工群体缺乏一致行动能力等因素则给抗争行动造成了困难。农民工的维权抗争行为实质上是嵌入在农民工、资本和地方政府所构成的关系网络中的一种行动,在此关系网络中,一方面,农民工不断发挥着自身的能动性,通过动员各种资源和采取各种策略来建构自己的抗争行动;另一方面,资本则通过各种策略来阻碍和消解这种行动。因而,从总体上看农民工的维权抗争过程就体现为这样一种行动与结构密切互动的过程。最后,本文分析了农民工权益得不到落实可能造成的社会影响、维护农民工权益的对策选择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