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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金融领域竞争日趋激烈,金融创新层出不穷,银行业务日趋复杂化和多样化,而同时国内银行的贷款信用风险也居高不下。借鉴国际先进信用风险管理经验,强化信用风险管理,开发适用的信用风险管理模型,是国内银行实行全面风险管理的当务之急。同时,2003 年4 月29 日正式公布的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征求意稿),首次提出了信用风险评估的内部评级法(The Internal Rating-Based Approach,简称IRB 法),进一步完善了金融风险监管的内容和方式,这为中国银行业信用风险管理的改革与发展提供了新思路,也提出了新挑战。本文以深圳市XX 银行信用风险评级办法为研究对象,通过访谈以及分析的手段,提出了深圳市XX 银行信用风险评级办法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指数功能缺失以及客观准确性不强。由于目前国内无法收集到关于银行信用风险评级办法如何实现其功能的理论研究文献,本文参照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概念,提出了采用IRB 法改良我国银行现行企业信用风险评级办法的方案:强调系统性风险对企业信用风险评级的影响;重新对企业信用风险进行细分;改现行办法的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的简单的指标权重加总为定性评价结果对定量评价结果的直接调整;通过计算企业违约率判别企业信用风险,以提高评级指标功能。同时提出在信用评级系统中增设现金流模块作为违约概率模型的重要补充,通过对企业现金流的基本面分析,比率分析,趋势分析,结构分析等检测企业财务数据的准确性,以保证评级结果的客观准确性。并通过第五章的实证研究,对贷款企业进行信用风险评级。通过本文的研究,一方面深圳市XX 银行信用风险评级结果的实效性有了明显的提高,同时另一方面也希望引起国内其它信用风险评级指标研究人员对指数功能研究的重视。虽然由于数据的原因,无法通过实际测算企业违约率,论证本文提出的IRB 法和现金流相结合的测算违约率方法的先进性,但是通过本文的研究,为信用风险评级研究人员进行国内信用评级编制方法研究提供了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