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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的经济发展已经进入“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阶段,党中央于2006年提出了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需要社会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其中农村金融部门的支持至关重要。近两年来,关于农村金融应如何支持新农村建设研究很多,但基本都是基于国家层面上的研究。然而,我国农村的发展具有极强的不平衡性,各地区的农业生产情况、农村经济水平及农村金融的发展不尽相同,农村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应该从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出发。本文就将研究对象定位为国家内的地区,研究黑龙江省新农村建设中的农村金融支持问题。本文研究的基本思路是:以经济增长理论和金融发展理论为理论基础,通过对黑龙江省农村金融改革和现状的分析,找出当前黑龙江省农村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和其对新农村建设支持不力的原因,然后再结合实证分析和国外的先进经验,给出如何促进黑龙江省农村金融发展,对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支持的具体对策建议。通过大量的理论分析与实证分析,本文得出的主要结论如下:1、农村金融支持对农村经济增长具有推动作用。实证分析结果表明,黑龙江省农村金融发展与农村经济增长之间存在着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农业贷款投放量较多的年度,农村经济增长率较高。同时,利率水平与黑龙江省农村经济增长存在较弱的负相关关系,说明当前黑龙江省农村经济发展水平较低,需要低利率政策的支持。2、目前黑龙江省农村金融发展水平较低,对新农村建设的支持度不足。目前黑龙江省农村金融体系尚不完善,各类农村金融机构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造成农村资金大量外流,农村金融供求矛盾日益显著,农村金融抑制严重。同时,农业保险发展缓慢,农业生产得不到保障。3、造成黑龙江省农村金融无力支持新农村建设的主要原因有:政策性金融机构支农力度不够、商业性金融机构退出农村金融市场、民间金融活跃但缺乏必要的监管和保护,合作性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信贷资源有限,无法独立支撑;农村金融市场缺少有效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形成农村金融市场的垄断、缺乏竞争;农村金融发展没有良好的外部环境,主要是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低,农村信用环境差等。根据本文研究所得出的结论和当前黑龙江省农村经济的发展情况,并结合国外农村金融发展的先进经验,本文对黑龙江省农村金融如何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给出了如下八点对策建议:一是要培育竞争性的农村金融市场;二是要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三是要加大农业发展银行的支农力度;四是要引导邮政储蓄银行支持新农村建设;五是要加强对农业产业化的金融支持;六是要以金融服务为手段,促进农产品出口贸易;七是要完善农业保险体系;八是要治理农村信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