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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的繁荣富强与公众生活水平的提高,离不开良好的生态环境。自从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已经历了四十余年,生活质量和经济发展都得到改善。可是,国家和人民越来越富裕后,却疏忽了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最终引起我国环境污染情况越来越严重。怎么从法律角度来制止环境污染现象的发生,已成为我国法律人刻不容缓的问题。据此,我国在2015年1月1日颁布了新《中国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环境保护法》),其中第59条明确规定了对持续性污染环境的企业实行按日计罚。为了配套新《环境保护法》的出台,国务院环保部也相应出台了《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以下简称《按日计罚办法》),更加细化了按日计罚制度的规定。按日计罚制度作为规制企业违法污染环境的新手段,其承载着公众的万千期待,对于纠正违法企业的排污行为,达到改善环境的目的具有格外重要的意义。但任何新事物的开始都不是一帆风顺,按日计罚制度作为新设制度,还处于初期探索阶段,存在许多不完善之处,这使得其在实践中的适用并没有想象中的理想,对按日计罚制度的探讨再次成为我国环境法律人关注的热点。有鉴于此,本文以按日计罚制度为研究对象,结合新《环境保护法》和《按日计罚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及实践适用情况,对其进行深入探讨,从按日计罚行为的法律属性、判定条件及模式、适用范围等方面出发,探求目前按日计罚制度适用中出现的问题与争议,为我国按日计罚制度的完善提供借鉴意义,以期为按日计罚制度的进一步建设贡献绵薄之力。本文除引言和结语外,对按日计罚制度的研究内容包含以下4个部分。第一部分,基本概述我国新《环境保护法》中的按日计罚制度,并对我国按日计罚制度的出台背景及立法现状进行分析,同时将按日计罚的实施效果利用图表的方式进行展示,并总结出按日计罚制度在实践中问题。第二部分,对按日计罚的行为性质进行分析,得出按日计罚行为属于一种行政处罚,并讨论其与“一事不再罚”之间的关系和处理思路。第三部分,对按日计罚在适用中的判定条件混乱,出现不同的判定模式进行分析,认为应当构建理性的执法理念,并合理控制行政机关的自由裁量权,避免出现不当的计罚方式,对行政相对人的权益作出影响。第四部分,对于按日计罚在实践中的适用范围,从违法行为种类设定和与其他处罚手段综合运用两方面总结出适用范围狭窄的结论,并提出相关完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