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烟草消费的税收政策研究——美国加州的经验及对中国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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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消费给吸烟者造成伤害的同时产生巨大的社会成本,因此政府应当采取有效的手段控制烟草消费的增长。提高烟草消费税是目前公认的最有效的单项控烟措施,被各国政府广泛采用。我国作为世界烟草消费的第一大国,政府面临更艰巨的控烟挑战。另一方面,烟草行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多年来一直是政府的第一大税源,为我国政府的财政收入提供可靠的来源。因此,政府在对烟草消费税政策调整时仍然存在诸多顾虑,近年来的烟草税收改革使得政府财政收入增加有余,控烟效果却并不理想。   美国加州是全球最早开展控烟项目的政府之一,并且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成年人吸烟流行率不断下降,烟草消费量不断减少。本文结合美国的烟草税制结构,重点回顾了加州政府在历史上控制烟草消费时使用的税收政策及其成效。加州的成功经验在实践上证明了有效控制烟草消费的同时,政府的财政收入并不会减少,恰恰相反,增加的财政收入又被重新投入到其它控烟活动上,继续推动控烟工作的开展。   本文最后的落脚点又回归到我国政府的烟草税收制度上。首先介绍了我国烟草税制结构的现状,然后结合2009年我国烟草消费税政策调整的主要内容和实施结果,深度剖析了目前我国烟草消费税改革存在的主观问题和客观制度缺陷。我国烟草制品的消费税水平还比较低;烟草行业存在特殊的定价机制,提高烟草消费税并没有改变卷烟的零售价格;政府在改革中对烟草行业的刻意保护等,综合这些方面的原因,使得以往税收政策调整的控烟效果并不理想。最后借鉴美国加州的成功经验,为今后我国烟草税制改革提出了具体的政策建议,包括重点提高从量税,价内税过渡到价外税,将课税环节前移,完善烟草税专款专用制度,增加对烟草替代品的税收减免,以及加强市场监管征收印花税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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