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迄今为止,刘震云共有五部作品被改编为电影和电视连续剧,数量虽然不多,但是作品改编后受到了读者与评论界的广泛关注。刘震云与影视的结缘,是作家自己有意识的主动选择,因为文学与影视的关系在刘震云看来,是一种有效的互动。一方面,他认为电影和电视艺术具有自身特有的艺术价值,不但不排斥其作品改编为影视剧,甚至直接作为编剧写作影视剧本;另一方面,他又注重保持其小说作品的严肃品格,坚持自己的独特个性与创作风格。论文试图从刘震云小说与影视改编对比研究的角度切入其创作中,运用文本细读和比较的方法,借用影视理论、叙事学、文化研究等相关理论知识,将其小说的影视改编置于“图像转向”的语境中,我们发现刘震云的小说影视改编不仅是文本不同方式的呈现,同时也是一种艺术再创造的过程。刘震云有意识的吸收影视文化的积极因素,并将其化用到自己的小说创作中,并使小说与影视改编之间达成了有益的互动。论文首先介绍了刘震云小说影视改编的时代背景,随着“图像时代”的到来,影视文化的影响日益增大,它逐渐取代了文学作品在人们文化消费中的主导地位,面对这样的现实,作家们表现出了不同的应对态度,主要有依附、抗拒、互动三种;其后分析了刘震云小说电影改编的情况,结合电影改编的特点,从电影对小说主题选择的变化和人物、情节的改变两个方面分析其作品的电影改编情况,将小说改编成电影,实际上就是把文字艺术转化成影像艺术,它们之间的转换既是对时代文化氛围的响应,又是一项极富创造性的工作;再次分析刘震云小说电视剧改编的情况,结合电视剧创作的特点,从电视剧对小说人物性格的改变和情节冲突的增加两个方面分析其作品的电视剧改编情况,通过分析可以发现电视剧改编与刘震云小说在内涵上具有较大的差异,总体上呈现出通俗化、模式化的制作特点;最后从文学意义与启示两个方面对刘震云小说影视改编的情况进行客观的分析和评价,并对影视文化冲击下文学如何更好的发展提出了一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