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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1984年土耳其总理厄扎尔提出BOT融资方式这一概念,BOT及其演变的公共项目融资方式被广泛应用,为世界各国家的基础设施及大型公共工程项目的建设做出的积极贡献。经济的发展必先从基础设施的建设开始,而目前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正成为各国竞争的投资热土。因此探索一种适合该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与发展的项目融资方式便成为必然。 本文所要讨论的TOT-BOT项目融资方式就是将TOT与BOT项目融资方式结合起来,但以BOT为主的一种融资模式。TOT的实施是辅助性的,它的设计主要考虑的是促成BOT。TOT-BOT项目融资方式兼备了两种融资方式的优点,也克服了各自的缺点。TOT盘活了固定资产,以存量换增量,可将未来的收入现在一次性提取,同时政府可将TOT方式得到的部分资金入股BOT项目公司,这样可以有收益而且可以避免政府在特许期限内失去对BOT项目的控制权。而作为投资者可同时经营两个项目,TOT使项目公司从BOT特许期一开始就有收入,未来稳定的现金流入使BOT项目公司的融资变得较为容易。 本文首先介绍了BOT与TOT融资模式的基本理论和国内外应用现状,并针对BOT与TOT项目的特点和实际运作状况,提出了TOT-BOT结合融资模式;同时对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的电力市场作了分析,指出该区域引入TOT-BOT项目融资模式的可行性和必要性;然后重点对TOT-BOT模式的理论框架和实际运作中的操作程序作了深入的研究,分析了TOT-BOT结合模式运作中应注意的几个关键问题,包括次区域电力项目TOT-BOT模式的风险形式及管理措施、政府角色定位,并针对性提出TOT-BOT电厂特许经营期和特许经营权价值确定方法;提出了项目后评估的一些问题与项目延伸策略;结合GMS区域电力的基本情况,总结了采用TOT-BOT结合模式的成功关键因素。最后是本文研究情况的总结与展望。总之,通过分析论证得出,GMS区域的电力项目引入TOT-BOT捆绑式融资模式在当前阶段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