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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概念框架(CF)的研究已成为财务会计理论研究的核心内容。在国际会计界,将界定严密、内在一致的CF作为会计准则制订理论基础的观念已深入人心。现阶段,我国处于会计改革的关键时期,迫切需要一套成熟的CF来指导会计准则的修订和制订。2006年2月我国修订了基本准则,迈出了制订CF和参与国际会计协调的重要一步,但限于框架整体思路、内部逻辑关系和外在表现形式等问题,真正意义上的CF仍未建立。在此背景下,本文继续探讨我国CF的构建,具有深远的理论意义和重大的现实意义。CF的构建是一个系统工程。本文主要应用规范研究的方法,也尽可能采用一些实证研究的成果。本文主要从我国的会计环境出发,通过权衡CF的前瞻性与现实性特征,提出了构建CF的“阶段(层次)论”的观点,并结合对基本准则的分析,从理论和实际两方面对我国CF的构建进行了研究。首先,本文阐述了CF的基本理论和建立我国CF必要性和可行性,并对国内外CF的研究与成果进行了纵横对比研究。然后,本文按照“会计目标——信息质量特征——会计要素——要素确认——要素计量——要素报告”的逻辑顺序进行了分析。对于会计目标,本文认为“受托责任观”是“决策有用观”的低级阶段,提出会计环境的混合兼容性决定了会计目标应该具有阶段性和前瞻性、层次性和多元化、继承性和影响性等特征,“决策有用观(含受托责任)”应该是我国追求的理想会计目标;针对会计信息质量特征,本文将其横向分为信息内容质量和信息披露质量两大类,纵向分为总体质量特征、首要质量特征、次要质量特征和具体质量特征等几部分,重构了相关性和可靠性之间的关系;针对会计要素,本文重新设置了会计要素,扩大了会计要素确认的范围,提倡公允价值计量并将会计报告纳入CF。最后,本文提出中国的CF应考虑两个层次(阶段),一是理想的CF(称为“基本理论层次”),具有较强的前瞻性和理论性;二是适应现阶段我国国情的CF(称为“环境理论层次”),具有较强的现实性和可操作性。这种“阶段(层次)论”的观点可以为我国构建CF提供一种思路,在构建和实施过程中需要二者的权衡。基于此考虑,本文还选择了我国CF的制定主体,表现形式,法律定位,实施保障等问题对“环境理论层次”的CF进行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