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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中后期,大约从嘉庆年间一直到20世纪初,以《施公案》、《三侠五义》为代表,通俗小说的发展出现了一个重要的文学现象和文学思潮,“侠义小说”与“公案小说”合流,新的小说创作模式出现,形成了章回体的长篇侠义公案小说,是为中国古典小说的一种独特的表现形式。侠义公案小说之所以在清代中期以来受到大众的追捧并逐渐繁盛,小说中所体现的民间化倾向功不可没。同精英文学相比较,侠义公案小说主要滥觞于说书场中,延续了宋元“说公案”传统,深入到民间的生活环境中去挖掘故事素材,把最能感发市井小民兴趣和期待的故事集中编辑出来以迎合大众的消闲娱乐需求;就其所构造的文学形象来说,“侠客”与“清官”都是最让民众敬仰与崇拜的偶像,有关这两种形象的描述,包括概念的来源、内在的精神气质与性格模式、生存活动空间的转化与定型,加盟与联合的归属方式,都是在大众的广泛介入下,民间伦理强烈干预和改造的结果,符合民间化的想象空间与叙述角度;就其所呈现的文化思想来看,小说在客观上反映的是市井民间意识,拥有源于底层民众的、内涵复杂多样的道德说教和评判标准,包括忠奸对立、善恶相应、富贵无常、福祸轮回等等思维立场。这种种因素都使长篇侠义公案小说体现出鲜明的民间化倾向,彰显了该类小说强烈的民间特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