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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柏拉图几乎早一个世纪的爱奥尼亚哲学家赫拉克莱脱有一句名言:“你踏入同一条河流,但流过的却是不同的水流。”在科学的研究中,我们可以发现,一个“千古命题”因特定背景、特定条件和特殊问题的提出,将会赋予不同时期该项研究有不同的新鲜内容、特征及价值。正是在如此循环往复的研究中,科学的知识才得以增长,创新的思想由此而来,才会出现“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局面。实现收入分配的公平是千百年来统治者和人民大众的共同理想,《礼记》中《礼运》的大同社会和现时代努力构建的和谐社会无一不包含着对收入分配公平的追求。因此,对收入分配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从古到今,对收入分配理论、政策的探讨不胜枚举。本文从价值取向角度探讨分析目前我国收入差距过大的社会问题。收入差距过大主要是由于收入分配制度造成的,而人们在选择制度时总是受某个利益集团价值偏好的影响。价值取向决定了人的行为、决策,因此对价值取向的探讨就是了解收入分配制度的关键。针对收入差距过大这个问题我们应以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观点去看,矛盾是事物存在的普遍法则,无时不在,无时不有,也正因为有矛盾,事物才能发展,而且不以人的客观意志为转移,因此,面对矛盾,我们不能一味的把过大的收入差距归咎于某个制度或政策,正确的态度应该是,冷静地分析客观现实,理智地制定行之有效的对策,使扭曲了的价值取向回归到正确的、科学的轨道上来,从而解决效率与公平的矛盾,促进社会的良性、协调发展。唯物辩证法还认为,事物是普遍联系的,任何一个事物都不是独立存在的,都是与其他的事物有着这样或那样的联系,对于我国现阶段面临的社会矛盾——公民之间收入差距过大,我们不能杞人忧天,应该以理性的眼光看待,特别是当前提出的“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和公平,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的价值取向,正是对这一社会问题最好的回答。“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和公平,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其实质就是要既要坚持经济建设为中心,又要维护社会的公平,即坚持唯物辩证法的两点论,既要效率又要公平,达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是国情的需要,是解决社会矛盾的需要,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有了效率,公平就有基础,有了公平就会促进效率,效率和公平的有机结合,才能够杜绝“穷的更穷、富的更富”的两极分化现象,从而避免社会的动荡和混乱。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告诉我们:历史是人民群众创造的,人民群众不仅是物质财富的创造者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更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因此在实践中,我们必须把全体人民的共同利益放在首位,特别要重视弱势群体的利益。唯有如此,社会才能稳定、和谐发展,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价值目标和社会的和谐目标。本文通过对影响国民收入分配制度价值取向的因素、国民收入分配制度价值取向的历史演变的分析,得出目前构建和谐社会应建立的价值取向及影响这些价值取向的因素,从而得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对策。主要内容如下,引言是选题背景、意义,国内外研究文献综述及研究的主要内容和可能的创新;第一章是对制度、收入分配制度、价值及价值取向的概念进行了简单的概括,另外还对收入分配制度的价值取向公平、效率及公平与效率的关系进行了简单论述;第二章是对影响我国国民收入分配制度价值取向的因素分析,如经济水平、领导认识因素、制度文化及利益集团因素等,得出各个阶段的分配制度价值取向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第三章对我国建国以来到现阶段的国民收入分配制度价值取向进行了简单的梳理,从中可以看出我国各个阶段收入分配制度价值取向的变化都是与当时的客观条件相适应的;第四章通过对现行社会环境的分析,得出公平、效率与责任的统一是构建和谐社会应建立的价值取向,是构建和谐社会所在,是环境的压力也是时代发展的要求,并列举出了影响构建和谐社会价值取向的因素;第五章根据现行的经济环境与社会环境,以及建国以来我国国民收入分配制度价值取向的演变和影响收入分配制度价值取向的因素,得出一些实现公平、效率与责任的对策,如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和公平,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完善三次分配,完善市场机制,注重社会保障公平、机会和规则公平,统筹城乡、区域发展、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等。本文在写作过程中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和唯物史观看待问题、分析问题,以便能更全面、系统的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