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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景观公约》作为第一个用于景观的国际公约,标志着欧盟景观政策的形成,同时也标志着“景观”正式纳入到欧盟政策层面。欧洲主要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早在18世纪末,在工业革命和城市化进程的背景下,就出台了专门针对景观保护和管理的法律法规,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欧洲各个国家的景观政策完成了从观念到纯技术手段,再到公共行政职能的转变。欧盟景观政策最终形成涉及到欧洲各个国家不同国家体制、城市化发展、经济发展、文化伦理、景观观念等多种元素彼此博弈和互动。这也确定了景观政策研究框架必然是多学科交叉体系。中国在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年的发展,如今已同西方其他国家一起,在全球化背景下,在同一个世界、同一个发展环境之中面向未来。面临同样的发展机遇与挑战,对西方的经验与解决方法进行研究,对于我们探索自己的道路不无裨益。并且,国内对欧洲国家景观政策的研究仍不完善,有专题研究却缺乏体系的建构,很有必要进行补充。本文的研究正是在这样的社会与学术背景下,全文包括绪论共6个章节内容,各部分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对整体论文的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进行了阐述,界定了研究内容的时间和范围,并提出了论文的三个主要创新点:1)对英国、法国、北欧和欧盟景观政策进行详细的剖析和解读,根据其发展阶段特征归纳整体演变规律和特点,填补了我国在欧洲景观政策研究,尤其是英国和法国景观政策研究上的空白;2)分析19世纪以来欧洲国家景观政策产生和发展的内部逻辑因素,找出在这些因素影响下景观政策循环演变的根本动因,提炼出景观政策的研究方法和框架;3)通过对英国、法国和中国景观政策的比较研究,提出本项研究对我国景观政策的启示,指出景观政策在我国研究的发展方向。第二章对欧洲景观政策制定的构成因素进行分析解读;第三章对欧洲国家景观政策产生和发展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和解读;第四章对英国、法国、瑞典和荷兰的景观政策演变过程进行详细的分析、总结,归纳每个国家景观政策的特点,对欧盟景观政策的形成过程进行分析,归纳欧洲景观政策的特点;第五章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景观政策发展现状分析并归纳特点;第六章将英、法、中三国景观政策对比,通过对19世纪以来欧洲国家景观政策的研究,得出对我国景观政策发展的启示,提炼景观政策的研究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