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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作为一种有效解决企业委托代理问题的长期激励机制,早在19世纪80年代,被许多美国大型公司率先采用,并取得了巨大成功,推动了企业和这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发达国家的企业运用激励机制解决了委托代理问题的成功经验使中国政府及上市公式开始重视公司激励机制的建设。从2005年一系列相关政策的颁布开始,股权激励机制在我国已经实行了5年,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已经或计划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作为对国外领先企业成功经验的借鉴,股权激励在我国实施的效果如何?在企业性质、激励工具及行业地区等方面,我国股权激励的现状如何?还存在哪些负面影响?目前国际上最有效的长期激励方案有哪些?该如何改进使之适合中国的国情?这些问题是本文研究的重点。本文以委托代理理论和激励理论为理论基础,对中国股权激励现状进行统计和分析。研究结果发现:以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规范意见(试行)》为时间起点,我国长期激励机制经历了酝酿期、试点期、整顿规范期和成熟推广期,现在正步入发展完善期。数据表明,中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有其自身的特点:股票期权激励机制成为主要的长期激励模式;相比较国有企业,民营上市企业更倾向于采用股权激励来实现企业所有者和管理者的共同利益;股权激励的实施在中国呈明显的行业和地区差异。由于我国上市公司内部还存在治理结构不合理、管理层盈余管理现象普遍、考核体制不健全以及资本市场及经理人市场的弱有效性等问题,本文引入了通用电气和吉百利公司多样化的长期激励方案,对近年国外股权激励的发展状况和实际趋势做深入的分析,为我国长期股权激励的实施和改进提供借鉴,最后,在综合前文的研究基础之上,对中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提出一系列改进建议,主要表现在完善企业内部治理结构,包括监事会和独立董事的监督约束作用以及引入薪酬委员会制度,实现激励考核体制和激励机制多样化,同时促进经理人市场和证券市场建设,加强市场和法律监督。